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什麼?包租 vs 代管差異、房東 60% 節稅與每年 1 萬修繕費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什麼?包租 vs 代管差異、房東 60% 節稅與每年 1 萬修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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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救援工程團隊 (SOSf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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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政府依《住宅法》第 19 條委託民間合格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協助民間房東將空屋出租並全權負責日常管理,且房東與房客皆「免付仲介費與代管服務費」。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除享有比一般公益出租人更優渥的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 15,000 元免稅額、超過部分再扣除 60% 必要費用(僅 40% 計稅),以及房屋稅 1.2%、地價稅 2‰ 外,每年還可申請最高 10,000 元修繕費補助、公證費補助(雙北最高 4,500 元)與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包租方案每年最高 3,500 元)。

提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分為「縣市版」與「公會版(國家住都中心辦理)」,兩者給予房東的稅賦減免與補助完全相同。欲加入之房屋須為合法建物,且市場月租金須在各縣市公告之受理上限內(例如台北市、新北市均設有租金受理門檻),實際條件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與國家住都中心最新期別計畫規定為準。

「包租方案」跟「代管方案」差在哪?簽約對象與保證收租比較

依據《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6 款及第 22 條規定,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提供兩種合作模式供房東選擇,核心差異在於「誰跟房東簽約」以及「空置期間有沒有保證收租」:

比較項目包租方案(包租包管,二房東模式)代管方案(代租代管,媒合管理模式)
簽約結構政府委託之包租業者直接與房東簽約承租,再由業者以二房東身分轉租給次承租人(房客)業者負責媒合,由房東與房客直接簽訂租賃契約,業者負責後續租屋管理
契約年限房東與業者一次簽約 3 年房東與房客每次簽約 1 年(期滿可續約,合計最長 3 年)
租金水準與保證收租按市場租金水準約 8 折向房東承租;3 年內無論有無房客入住、房客是否欠租,業者每月保證準時付租給房東按市場租金水準約 9 折出租給房客;有房客承租期間才收租,空窗期無租金收入
居家安全保險補助有(補助住宅火險、地震險及凶宅/跌倒等居家安全險,每年最高 3,500 元)無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但仍享修繕費與公證費補助)
適合哪種房東旅居國外、工作繁忙、完全不想面對房客或承擔空置與欠租風險的屋主希望親自篩選並同意房客背景、且希望實拿租金較高(9 折)的屋主

房東加入社宅包租代管「3 稅有減免、3 費有補助、3 年有服務」

依《住宅法》第 22 條、第 23 條及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規定,加入包租代管的房東享有比一般公益出租人更高的稅務扣除額與實質修繕補助:

優惠類別具體優惠項目法定標準與補助上限
3 稅有減免1. 綜合所得稅(住宅法第 23 條)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最高 15,000 元;超過 15,000 元部分,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率高達 60%(僅剩 40% 需計入綜所稅,比一般公益出租人扣 43% 更省!)
3 稅有減免2. 房屋稅與地價稅(住宅法第 22 條)房屋稅比照自住用最低稅率 1.2%;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減徵高達 80%)
3 費有補助1. 住宅每處每年修繕費補助自起租日起,每處每年最高補助 10,000 元(3 年最高 30,000 元),可用於熱水器、冷氣、馬桶、門窗修繕及購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檢據核銷
3 費有補助2. 公證費補助台北市、新北市每件每次最高補助 4,500 元;其他縣市每件每次最高補助 3,000 元
3 費有補助3. 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補助選擇「包租方案」者,每屋每年最高補助 3,500 元保險費
3 年有服務專業租屋管理完全免費由政府給付業者開發費與管理費,房東與房客全程 0 仲介費、0 代管費,含屋況點交、收租催租、修繕聯繫與糾紛協調

若房客直接申請 300 億租金補貼而未透過包租代管業者,房東適用的公益出租人稅率(扣 43% 費用)可對照租屋補助怎麼申請?300 億租金補貼資格、金額與進度查詢;房客報稅時列報租金特別扣除額的規定,請見房租報稅可以抵多少?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18 萬規定。

房客如何申請承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資格與租金優惠

對房客而言,承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物件不僅享有市場行情 8 折(包租)或 9 折(代管)的簽約租金,且完全免收半個月或一個月的仲介服務費:

  • 一般戶申請資格: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在承租縣市無自有住宅(例如承租雙北物件,家庭成員於北北基桃均無自有住宅),且家庭年所得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各縣市公告標準(例如台北市家庭年所得低於 144 萬~164 萬元等當期標準)、未領取其他政府住宅補貼。
  • 弱勢戶(第一類/第二類)可銜接租金補貼:若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育有未成年子女 2 人以上、65 歲以上長者或身心障礙者等社會或經濟弱勢身分,除享有簽約租金 8 折或 9 折外,還可同時整合領取「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之每戶每月租金補貼。
  • 看屋與申請管道:房客可在 591 租屋網、各大房仲平台搜尋標註「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物件,或直接洽詢國家住都中心、各縣市政府都發局/地政局委託之得標租賃住宅服務業者預約看屋,備妥身分證、全戶戶籍謄本、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與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即可辦理。

簽約時關於押金最高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的法定保障,可參閱租屋押金最多幾個月?押金上限 2 個月與退租扣款規定。

常見問題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跟一般公益出租人,房東報綜合所得稅時差多少?

兩者都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 15,000 元免稅額」,但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一般公益出租人是扣除 43% 必要費用(57% 計稅),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依《住宅法》第 23 條是扣除 60% 必要費用(僅 40% 計稅)。以月租 25,000 元為例,社宅包租代管全年應稅租賃所得僅 48,000 元,比一般公益出租人(68,400 元)更省稅,且還多了每年 10,000 元修繕補助。

房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以前沒報過的租金收入會被查稅嗎?

不會。《住宅法》第 22 條第 4 項及第 23 條第 4 項與公益出租人條款相同,明文規定住宅所有權人所簽訂之該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該所有權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之依據」,過去年度不會因此被追稅。

每年 1 萬元的修繕費補助,如果第一年沒用完可以累積到第二年一起用嗎?

可以!在同一個 3 年計畫期程內(以起租日起算 3 年最高補助 3 萬元),若第一年修繕未滿 1 萬元,剩餘額度可併入同一契約期間之後續年度核銷(例如第二年更換熱水器與冷氣維修花了 18,000 元,只要累計在時間對應上限內皆可檢附發票或收據請領)。

頂樓加蓋或違章建築可以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嗎?

不可以。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住宅必須具備合法建物證明(如建物所有權狀、建物登記謄本、使用執照或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合法房屋證明),頂樓違建或未合法立案之增建空間不得加入。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各縣市政府住宅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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