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怎麼申請?115 年資格、雙北金額、加碼倍數與期限

租金補貼怎麼申請?115 年資格、雙北金額、加碼倍數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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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115 年度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到 115 年 12 月 31 日(線上申請到下午 5 點,郵寄以郵戳為準),隨到隨辦。家庭成員都沒有自有房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租屋地最低生活費 3 倍(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放寬為 3.5 倍)即可申請,臺北市每月補貼上限 3,000 元至 8,000 元,另有加碼倍數;不需要房東同意。

提醒:本文金額、所得門檻與期間都是「115 年度」計畫內容,116 年度要重新看公告。115 年起新申請者租的房子必須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無房屋稅籍或未完成保存登記的建物不能再新申請。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新公告為準。

誰可以申請

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115 年度申請條件與問與答第 6 題,要同時符合:

  1.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已成年;未成年者限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或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港澳居民行使親權監護。
  2.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個別持有未滿 40 平方公尺共有房屋且其他共有人非家庭成員、只持有政府公告拆遷或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等情形,視為無自有房屋。
  3. 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門檻(見下表)。所得指財稅機關提供的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給付總額(含分離課稅所得)。
  4. 申請時家庭成員沒有接受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協助。正領其他租金補貼者可切結自願放棄原補貼;承租包租代管社宅(住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6 款)者可切結放棄社宅租金補助。

「家庭成員」指申請人、配偶、申請人或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及受監護人。成年子女不算在父母的家庭成員裡,可以自己提出申請;同一家庭只能提出一件申請。

租屋所在地一般門檻(3 倍)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3.5 倍)
臺北市6 萬 1,137 元7 萬 1,327 元
新北市5 萬 700 元5 萬 9,150 元
桃園市5 萬 304 元5 萬 8,688 元
臺中市4 萬 8,231 元5 萬 6,270 元
臺南市4 萬 6,545 元5 萬 4,303 元
高雄市4 萬 8,120 元5 萬 6,140 元
金門縣、連江縣4 萬 3,023 元5 萬 194 元
其餘縣(市)4 萬 6,545 元5 萬 4,303 元

上表是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的金額(115 年度)。11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申請者看 113 年度所得,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請者看 114 年度所得。

每月補多少:基本上限乘以加碼倍數

補貼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月上限分三級:第一級是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有低收入戶,或 3 人以上且有中低收入戶;第三級是家庭成員 1 人、未滿 40 歲且沒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其餘為第二級。

租屋地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
臺北市8,000 元5,000 元3,000 元
新北市三重、板橋、新店、新莊、中和、永和、土城、汐止、蘆洲、林口、淡水等 18 區5,000 元4,000 元2,400 元
新北市三芝、平溪、石門、石碇、坪林、金山、烏來、貢寮、瑞芳、萬里、雙溪3,600 元3,200 元2,000 元

新北市 18 區的完整名單是:三重、土城、中和、永和、汐止、板橋、新店、新莊、蘆洲、八里、三峽、五股、林口、泰山、淡水、深坑、樹林、鶯歌。其他縣市金額請看官方專區的完整表格。

加碼倍數乘在上限上:單身青年(成年未達 40 歲)1.2 倍;新婚家庭(審查基準日前 2 年內結婚,以戶籍登記為準)114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結婚 1.3 倍、115 年 1 月 1 日後登記結婚 1.5 倍;育有未成年子女 1 人 1.4 倍、2 人 1.6 倍、3 人 1.8 倍,115 年 1 月 1 日後有新生兒出生的家庭改為 1 人 2 倍、2 人 2.5 倍、3 人 3 倍;經濟弱勢 1.4 倍;社會弱勢 1.2 倍。同時符合兩種以上,擇高補貼,不疊加。核定後的分級與加碼倍數在補貼期間內不變,家中 115 年有新生兒、想適用新倍數,問與答第 12 題的例子是「重新申請」後改算。

這些新倍數已寫進作業規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115 年 1 月 9 日令修正「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 4、9、16 點,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行政院公報第 32 卷第 6 期),附表五加碼表就是上面的倍數。子女超過 3 人時,舊倍數每多 1 名加 0.2 倍;115 年 1 月 1 日後有新生兒出生的家庭,每多 1 名加 0.5 倍。附表的註也寫明,未成年子女不是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只能適用 1.4/1.6/1.8 倍。專區提供下載的 115 年度申請書 PDF,加碼表仍印舊版倍數,請以公報刊登的作業規定為準。

國土管理署 115 年 10 月 6 日又修正了作業規定全文(行政院公報第 32 卷第 185 期),加碼倍數不變,但更新了所得門檻(例如臺北市調為 6 萬 2,232 元,婚育家庭 7 萬 2,604 元),並新增評點制度:地方政府審查合格的案件,依評點基準表由高至低排序,在計畫年度辦理戶數範圍內核定。依新版第 16 點,1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申請的案件仍適用 115 年 1 月 9 日修正的規定,舊戶帶入 116 年度的案件才適用新版,所以本文表格仍是 115 年度的數字。

本文試算(以官方表格相乘,實際以核定函為準):臺北市 28 歲單身、無弱勢身分,屬第三級 3,000 元乘 1.2 倍,每月上限 3,600 元;臺北市小家庭第二級 5,000 元,115 年生了第一胎,乘 2 倍為每月上限 1 萬元。租金低於上限時,以實際租金核計。

房子要符合什麼條件

  • 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並按住家用稅率課房屋稅,或建物登記用途含「住」「套房」「公寓」「宿舍」等字樣。114 年核定戶以同一地址帶入 115 年者不受此限,但年度中搬家就要符合。
  • 租約承租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出租人或房屋所有權人不得是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 每月租金上限:臺北市 5 萬 5,000 元;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4 萬 5,000 元。
  • 不能是一般社會住宅或政府出租住宅(包租代管社宅除外),也不能是 24 小時照顧服務機構。

和朋友合租同一份契約也可以申請,但要寫明各自負擔的租金,沒寫推定均分(問與答第 23 題)。

怎麼申請、多久核定

管道說明
線上申請「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has.nlma.gov.tw),需身分驗證登入,存檔後點送出才算完成,115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點至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
郵寄下載申請書,寄租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以郵戳日期為準(問與答第 4 題:以線上申請為主,郵寄供少數無法線上申請者)
臨櫃上班日到租屋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
舊戶自動帶入114 年度核定戶且 114 年 8 至 12 月有撥款紀錄,或 114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請並審查合格者,系統直接帶入,仍需地方政府重新審查

要附的文件:申請書(線上免附)、申請日已起租或 60 日內起租的定期租約影本或電子契約、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證明;有胎兒、弱勢身分要附證明。不需要附房屋權狀或謄本(問與答第 24 題)。地方政府應在受理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查;核定後,已起租者自申請日起撥款。國土管理署諮詢專線為 (02)7729-8003,審查進度則問租屋地的縣市政府。

房客申請不需要房東同意(問與答第 22 題)。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 10 點也規定,契約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房客通過後,房東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 萬 5,000 元免稅,房屋稅、地價稅另有優惠稅率。

常見問題

戶籍一定要遷到租屋處嗎?

不用。問與答第 21 題:承租人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但戶籍不一定要在租屋處。想遷入的話,房東能不能拒絕,請看租屋可以遷戶籍嗎。

租金補貼可以和社會住宅一起領嗎?

不行。申請時家庭成員不能正在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出租住宅;包租代管社宅的承租人可以切結放棄社宅租金補助後改領本補貼。社宅資格見社會住宅怎麼申請。

領補貼期間搬家或租約到期怎麼辦?

問與答第 36 題:要在 3 個月內補新租約與租賃契約變更申請書給新租屋地的縣市政府,審核完竣的當月或次月續撥;逾期未補會自事實發生日起停止補貼並追繳溢領款。

還可以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嗎?

那是綜合所得稅的規定,條件與能否和補貼併用請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並以財政部說明為準。

最後更新:2026-10-3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租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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