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怎麼申請?換屋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退稅條件、期限

重購退稅怎麼申請?換屋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退稅條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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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換屋時,賣舊屋和買新屋的時間在 2 年內,可以分別申請退還兩種稅:土地增值稅向稅捐處申請(土地稅法第 35 條),房地合一稅向國稅局申請(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先賣後買要在新屋完成登記次日起 5 年內申請)。兩種退稅的新屋都要列管 5 年,5 年內出租、營業、移轉或戶籍遷空,會被追繳。先買後賣也可以,兩種退稅都適用。

提醒: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是兩套規定:算法不同、2 年的起算點不同、能不能用配偶名義買也不同,不要混在一起看。個案適用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及財政部各國稅局的審核為準。

兩種重購退稅比一比

項目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房地合一稅重購退(抵)稅
法源土地稅法第 35~37 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
2 年怎麼算先賣後買:出售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2 年內重購;重購如期(訂約 30 日內)申報以立契日為準,逾期以申報日為準。先買後賣:重購土地完成登記日起 2 年內出售(出售如期申報以立契日為準,逾期以申報日為準)出售與重購的完成移轉登記日相差 2 年以內
退多少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地價 − 已繳土增稅」的部分,在已繳稅額內退還已繳稅額 × 重購價額 ÷ 出售價額
所有權人出售與重購須為同一人配偶一方出售、另一方名義重購也可以
舊屋不得出租營業出售前 1 年內出售前 1 年內
新屋面積限制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 700 平方公尺以內部分;出售的土地不受面積限制法條未設面積限制
申請期限土地稅法未另訂申請期限(見下方說明)先賣後買:重購完成登記次日起 5 年內;先買後賣:出售申報時一併扣抵
向誰申請原出售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臺北市:臺北國稅局;新北市:北區國稅局)
列管重購土地完成登記起 5 年內再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追繳重購後 5 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追繳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條件與算法

臺北市稅捐處整理的要件,要同時符合:

  1. 土地出售後 2 年內重購,或先購買土地 2 年內再出售。
  2. 重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餘額。
  3. 原出售及重購土地的所有權人是同一人。
  4. 出售與新購土地上的房屋都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5. 重購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 700 平方公尺以內部分;出售土地不受此限。
  6. 出售土地在出售前 1 年內沒有出租或供營業。
  7. 先購後售的,重購時必須已經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

這裡的「地價」是兩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的地價(土地稅法第 36 條),也就是申報移轉現值,不是成交價。財政部範例:賣出土地現值 100 萬元、繳增值稅 30 萬元;買入土地現值超過 100 萬元,30 萬元全退;買入現值 80 萬元,退 10 萬元;買入現值低於 70 萬元,沒有退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也提醒:重購退稅沒有次數限制;出售時若還沒用過一生一次自用稅率,可以先按一般稅率繳,再申請重購退稅,把一生一次留到以後。自用稅率條件見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一生一屋。

申請: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 55 條,檢附原出售及重購土地辦理登記時的契約文件影本,向原出售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重購土地在不同縣市的,由受理機關函請重購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查明。期限:土地稅法第 35 條與施行細則第 55 條都沒有另訂申請期限。財政部 90 年 11 月 28 日函處理的是行政程序法施行前就已出售、重購的案件,認為退稅請求權得類推適用民法消滅時效;行政程序法施行後,同法第 131 條規定人民的公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10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文沒有查到稅捐機關對現行案件申請期限的明確公告,以上時效說明是本文理解,不是官方規定;本文建議重購完成後盡早申請,並先向原出售土地所在地稅捐處確認。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抵)稅:條件與算法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8 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條件是:

  • 出售舊自住房地與重購新自住房地的完成移轉登記日相差 2 年以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
  • 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舊房屋都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
  • 舊屋出售前 1 年內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先賣後買:在新屋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5 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 ÷ 出售價額」的比率,退還賣舊屋時已繳的房地合一稅。先買後賣:賣舊屋申報時,按同一比率計算扣抵稅額,在應納稅額內減除。

本文試算(非官方範例):舊屋以 2,000 萬元出售,繳房地合一稅 60 萬元。重購新屋 1,500 萬元:60 萬 × 1,500 ÷ 2,000 = 45 萬元可退。重購 2,500 萬元:比率超過 1,但條文是「自前開繳納稅額計算退還」,本文理解最多退回已繳的 60 萬元。

應附文件:新、舊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與自住事實證明、重購及出售的買賣契約書、收付價款證明影本、新舊房地所有權狀影本。房地合一稅怎麼算,見房地合一稅持有年限稅率。

5 年列管:哪些情況會被追繳

臺北市稅捐處以「5 年 3 不」提醒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列管:不移轉、戶籍不遷出、不出租營業。新購房屋 5 年內至少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 1 人設籍,且不能中斷;該處舉例,有人戶籍遷出 4 天再遷回,仍因戶籍中斷被追繳已退的 65 萬元。該處說明,因子女就學、公務派駐國外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導致新購地沒有戶籍,可免追繳。房地合一稅重購後 5 年內改作其他用途(例如未設籍居住、出租、營業)或再行移轉,國稅局也會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的稅額。

遷戶籍要準備的文件見遷戶籍要帶什麼。105 年以前取得、適用舊制的房屋,另有所得稅法第 17 條之 2 的綜合所得稅重購扣抵或退還,條件是 2 年內重購且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

常見問題

重購退稅要在幾年內申請?

房地合一稅先賣後買,要在新屋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5 年內申請。土地增值稅土地稅法沒有另訂申請期限(請求權時效見上文,屬本文理解),建議重購後盡早向原出售土地所在地稅捐處申請。

買小屋換大屋才能退稅嗎?

房地合一稅不限,買得比賣得便宜也能按比率退。土地增值稅要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地價扣除已繳土增稅」才有餘額可退。

先買新房再賣舊房可以嗎?

可以。兩種重購退稅都適用先買後賣,但土地增值稅要求買新屋時舊屋已是自用住宅。

賣老婆名下的房子、用我的名字買新房能退嗎?

房地合一稅可以(配偶間適用);土地增值稅不行,出售與重購須同一所有權人。

重購後 5 年內可以出租嗎?

不行。出租、營業、移轉或戶籍遷空都會被追繳已退或已扣抵的稅款。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02-2394-9211、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02-8952-8200,或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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