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跟危老重建差在哪?同意比例、容積獎勵上限與房屋稅地價稅減半規定

都更跟危老重建差在哪?同意比例、容積獎勵上限與房屋稅地價稅減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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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救援工程團隊 (SOSf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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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老屋改建主要分為「都市更新(都更)」與「危老重建」兩條法律途徑:危老重建不限基地面積大小、審查快,但必須取得基地內 100%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容積獎勵上限為基準容積 30%(另加計規模獎勵最高 10%);都市更新則有最小更新單元面積門檻,採「多數決(通常為 3/4 或 4/5 同意)」即可送件,容積獎勵上限最高可達基準容積 1.5 倍(50% 獎勵)。兩者在重建期間皆免徵地價稅,完工後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原屋主未移轉最長可享 12 年房屋稅減半。

提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原定施行至民國 116 年(2027 年)5 月 31 日止,其中「時程獎勵」已於 114 年 5 月歸零,改以「基地規模獎勵(滿 200 平方公尺起算,最高 10%)」接軌。老屋是否符合危老資格,須先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一張表看懂:都市更新(都更)vs 危老重建 6 大差異

《都市更新條例》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基地門檻、同意比例、容積獎勵與爭議處理機制上截然不同:

比較項目危老重建(危老條例)都市更新(都更條例)
法源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都市更新條例
最小基地面積限制無面積限制(連單棟透天或小基地公寓都能辦)須符合各縣市「更新單元」面積基準(例如臺北市原則須達 1,000 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
屋齡與安全條件都市計畫區內非古蹟之合法建物,符合:(1) 危險建物;或 (2) 結構評估未達最低等級;或 (3) 屋齡 30 年以上耐震未達標且改善不具效益(或無電梯)依劃定更新地區或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指標(含屋齡、耐震、巷道寬度、環境窳陋等)
所有權人同意比例100% 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缺 1 戶都不行)多數決:迅行劃定區逾 1/2;一般劃定更新地區逾 3/4;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逾 4/5(人數及面積雙過關;若同意比率達 90% 另有簡化程序)
容積獎勵上限最高為建築基地 1.3 倍基準容積(或 1.15 倍原建築容積);另加計時程/基地規模獎勵最高 10%(合計最高 40%)最高為建築基地 1.5 倍基準容積(或 1.3 倍原建築容積+0.2 倍基準容積;海砂屋或耐震危險建物專案最高可達 1.3 倍原容積)
行政審查時間快(僅審查重建計畫,通常約 3~8 個月核准即可請建照)長(須經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聽證及審議會,常需 2~5 年以上)

想確認自家老公寓是否滿 30 年及耐震評估補助怎麼申請,請見老屋耐震評估補助申請規定(初評最高 1.5 萬),或直接用老屋健檢與補助試算工具自我檢測。

都更與危老重建的「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增稅」減免優惠

為了減輕原屋主改建後的持有稅與移轉稅負擔,《都市更新條例》第 67 條與《危老條例》第 8 條都提供了豐厚的稅賦減免:

稅目危老重建稅賦優惠(危老條例第 8 條)都市更新稅賦優惠(都更條例第 67 條)
施工期間地價稅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但未依建築期限完工者不適用)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仍可使用者減半徵收
完工後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減半徵收 2 年更新後地價稅減半徵收 2 年
完工後房屋稅(最高減半 12 年)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重建前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得延長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 10 年為限(合計最長 12 年)更新後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更新前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取得更新後建物,於未移轉所有權期間得延長減半徵收,以 10 年為限(合計最長 12 年)
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依一般合建或自建規定課徵(無都更權利變換免稅條款)採「權利變換」實施者,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與建物免徵土增稅與契稅;參與分配之土地及建物,土增稅與契稅減徵 40%(協議合建達成一定條件亦減徵 40%)

一般自用住宅房屋稅 2.0(全國單一自住 1%、自住 1.2%)與地價稅(千分之 2)的申請期限與計算方式,請參考房屋稅 2.0 自住稅率與 5 月繳納規定以及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期限與稅率。

我家老公寓該走「危老」還是「都更」?

實務上選擇哪一條路,主要取決於「基地大小」與「住戶整合程度」:

  • 適合走「危老重建」:基地面積較小(例如未達 300 坪、只有 1 至 2 棟 4~5 層樓公寓)、產權單純(戶數在 10~30 戶以內)、全體屋主都有高度改建共識(能拿到 100% 同意書),希望在 1 年內核准重建計畫盡快動工。
  • 適合走「都市更新」:基地面積達 1,000 平方公尺(約 302.5 坪)以上,住戶人數眾多(50 戶、100 戶以上),雖然有超過 80% 住戶強烈希望改建,但有少數幾戶失聯、繼承產權複雜或不同意,必須透過都更「多數決」與公聽會、權利變換審議機制來推動,且希望能爭取最高 50% 的容積獎勵與土增稅、契稅減免。

常見問題

屋齡滿 30 年的老公寓,就自動符合危老重建資格嗎?

不是只看屋齡滿 30 年。依《危老條例》第 3 條規定,屋齡 30 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還必須經過「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耐震初評)」,結果須為「未達最低等級(即初評分數未達乙級門檻)」,或者雖然達乙級(R 值介於 30 至 45 分之間),但「建築物無昇降設備(沒電梯)」或「辦理結構補強不具效益」,才符合危老重建標的。

危老重建只要有 1 戶不同意,就真的完全不能辦嗎?

是的。《危老條例》第 5 條明定,新建建築物起造人申請重建時,應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100%)」,因為危老程序高度簡化、沒有都更的聽證與強制拆遷審議機制,所以哪怕只有 1 位共有人不同意,就必須剔除該筆土地(縮減基地範圍)或改走《都市更新條例》。

重建後拿到新房子,真的可以減半繳房屋稅 12 年嗎?

可以,但有 3 個前提:(1) 原屋主必須是「自然人」(公司法人僅享前 2 年減半);(2) 重建期間須依建築期限完工;(3) 重建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該房屋「未移轉所有權」(若中途賣掉、贈與過戶給別人,自移轉次期起即恢復一般稅率)。

頂樓加蓋(違建)在都更或危老時,可以換回一樣大的室內坪數嗎?

不可以。無論是都更或危老,容積計算與權值分配均以「合法登記之建物面積與土地持分」為基準;頂樓加蓋或陽台外推等違章建築並非合法產權,在權利變換或合建分配中頂多依地方慣例給予拆遷補償費(或補貼搬遷費),無法主張 1 坪違建換 1 坪新成屋權狀面積。

最後更新: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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