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退休後可領取的退休金分為完全獨立的兩筆錢:第一筆是屬於社會保險大水庫的「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勞保)」,自民國 115 年(2026 年)起法定全額請領年齡正式調高並固定為 65 歲(年資滿 15 年可月領老年年金,活到老領到老);第二筆則是屬於個人專屬帳戶的「勞工退休金新制(勞退 6%)」,由雇主每月依法額外提繳不低於薪資 6% 至勞保局個人專戶,只要年滿 60 歲即可隨時請領,且絕對沒有破產問題。此外,勞工若額外申請「自願提繳 1% 至 6%」,該筆提繳金額可全數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免稅!
提醒:雇主每個月依法為員工提繳的「勞退 6%」,法規明定必須由雇主全額負擔,絕對不能從員工原本約定的月薪裡面倒扣!若發現薪資單上有「代扣雇主勞退 6%」項目,即屬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可向勞工局檢舉。
一、「勞保老年給付」與「勞退新制 6%」差在哪?兩大退休支柱完整比較
許多上班族常把「勞保」跟「勞退」混為一談,甚至擔心勞保財務危機會不會讓雇主提撥的 6% 領不到。事實上,兩者法源依據、資金池性質與請領年齡完全不同,符合資格者退休時兩筆都能同時領:
| 比較項目 | 第一層支柱: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勞保) | 第二層支柱:勞工退休金新制(勞退 6%) |
|---|---|---|
| 法源依據与性質 | 《勞工保險條例》,屬社會保險共同基金(大水庫制) | 《勞工退休金條例》,屬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個人帳戶制,跟人走、絕不破產) |
| 保費/提繳金來源 | 依勞保投保薪資,一般受僱勞工負擔 20%、雇主負擔 70%、政府補助 10% | 雇主強制負擔 ≧ 6%(不得扣員工薪水);勞工可自由選擇是否額外自願提繳 1%~6% |
| 月投保/月提繳分級上限 | 最高投保薪資級距為 45,800 元 | 最高月提繳工資級距為 150,000 元 |
| 法定請領年齡 | 民國 115 年(2026 年)起年滿 65 歲(可提前最多 5 年於 60 歲請領減額年金) | 年滿 60 歲即可請領(無論是否還在職,滿 60 歲就能申請領出!) |
| 一次領 vs. 月領條件 | 保險年資滿 15 年以上得請領「老年年金(月領,活到老領到老)」;未滿 15 年僅能請領老年一次金(97/12/31 前有勞保年資者另可選舊制一次請領) | 提繳年資滿 15 年以上可自由選擇「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未滿 15 年僅能領取一次退休金(領完專戶累積本金+收益為止) |
由於勞保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工資皆須按勞工每月經常性薪資全額申報,若基本薪資調升(可參閱最新最低工資月薪、時薪與加班費標準),雇主亦須同步調整投保與提繳級距,不得高薪低報。
二、115 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滿 65 歲才全額領!提前與展延 20% 計算表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5 項規定,勞保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自民國 107 年起每兩年調高 1 歲,並於民國 115 年(2026 年)正式調高至 65 歲封頂(民國 51 年次及以後出生者,法定請領年齡皆為 65 歲)。
當勞保年資滿 15 年以上且辦理離職退保時,勞保局會自動以 A、B 兩式擇優發給月領老年年金(B 式為:最高 60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若想提早退休或延後請領,每提前或延後 1 年會增減 4%(最多提前或延後 5 年,即增減 20%):
| 請領方案(以民國 51 年次以後出生、法定 65 歲為基準) | 實際請領年齡 | 年金增減比例(一旦選定終身按此比例發給) |
|---|---|---|
| 減給老年年金(提前 5 年) | 年滿 60 歲 | 減給 20%(領原本月領金額的 80%,但比 65 歲多領 5 年共 60 個月) |
| 減給老年年金(提前 1~4 年) | 61 歲/62 歲/63 歲/64 歲 | 每提前 1 年減給 4%(分別為 -16%、-12%、-8%、-4%) |
| 法定全額老年年金(不增不減) | 年滿 65 歲 | 100% 全額發給 |
| 展延老年年金(延後 1~5 年) | 66 歲 ~ 70 歲 | 每延後 1 年增給 4%,滿 70 歲請領最高增給 20%(領 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