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安全帽怎麼戴才合規?沒戴、沒扣罰多少、CNS 檢驗與兒童乘坐規定

騎機車安全帽怎麼戴才合規?沒戴、沒扣罰多少、CNS 檢驗與兒童乘坐規定

SOS
即刻救援工程團隊 (SOSfix)
發布日期:預估閱讀:12 分鐘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騎機車時,駕駛人和後座乘客都要戴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機車用安全帽,並在顎下扣緊扣環;沒戴或沒依規定戴(包括帽帶沒扣),依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處駕駛人 500 元。機車載人只能載駕駛人後方固定座位上的 1 人,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載人;讓孩子站或坐在前踏板,屬附載人員未依規定,依第 31 條第 5 項處駕駛人 300 元至 600 元。

提醒:本文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道交條例(修正日期 115 年 8 月 17 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與統一裁罰基準表(115 年 3 月 30 日修正、3 月 31 日施行版)整理。道交條例第 31 條最近一次是 112 年 5 月 3 日修正公布、112 年 6 月 30 日施行,不屬於 115 年 8 月 17 日修正、待行政院定施行日的條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安全帽規定另見 微型電動二輪車要掛牌嗎,自行車不在本文範圍。安全帽選購資訊引用標準檢驗局公開說明,個別產品是否合格以標檢局認定為準。

安全帽怎麼戴才算合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2 項規定,駕艙機車以外的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戴安全帽:

  1. 帽子本身:必須是乘坐機車用的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在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2. 配件齊全:帽體及相關配件齊全,沒有毀損、鬆脫或變更。
  3. 戴法正確:正面朝前、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要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所以「帽子放在頭上但帶子沒扣」不符合第 3 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在「護頭專案」新聞稿(108 年 3 月 26 日)中也說明,以宣導為主,但未戴安全帽或帽帶未扣隨風飛揚,仍將予以舉發。

罰鍰一覽

違規行為條文法定罰鍰基準表(115 年 3 月 31 日施行版)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500 元,處駕駛人四級都是 500 元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例如載 2 人、前踏板載小孩、小型輕型機車載人、側坐)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300~600 元,處駕駛人期限內 300 元,逾期依序 400、500、600 元
汽缸排氣量 550 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道交條例第 92 條第 7 項第 6 款3,000~6,000 元,處駕駛人四級都是 6,000 元;當場舉發記違規點數 1 點

注意:後座乘客沒戴,被罰的也是駕駛人。第 31 條第 5、6 項不在處理細則第 2 條的記點條款中,不記點;大型重機在高速公路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 92 條第 7 項)則列在記 1 點的條款中。處理細則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把第 31 條第 5 項列入情節輕微時得勸導的項目,第 6 項則沒有列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常見問答(115 年 4 月 24 日更新)另說明,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安全帽應為全面式或露臉式,違者依第 33 條第 3 項處 600 元至 1,200 元。

CNS 2396 與商品檢驗標識:怎麼選安全帽

標準檢驗局說明,「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安全帽)自民國 65 年 9 月 16 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依國家標準 CNS 2396 檢驗,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出廠、進口或在市場陳列銷售。選購重點如下(標檢局臺南分局 104 年選購說明):

  • 認明標識:商品本體要貼有商品安全標章(商品檢驗標識)。
  • 普通型與加強型:普通型適用未滿 125 cc 的非競賽用機車;加強型適用超過 125 cc 的非競賽用機車,衝擊吸收性能較好,且只有露臉式與全面式兩種外觀。普通型則有半罩式、半露臉式、露臉式、全面式 4 種。
  • 不要拿別的頭盔代替:自行車、溜冰、滑板、直排輪用頭盔或工地用安全帽,不能充當機車安全帽。
  • 頤帶不可裝顎杯,帽體不要隨意塗裝或改裝。
  • 撞過就換:安全帽受過嚴重撞擊,即使外觀看不出損傷,也應提早更換。

標檢局 111 年 1 月公布與消基會合作的市購檢測:110 年購買 10 件機車安全帽檢測,品質項目與商品檢驗標識全數合格,有 1 件中文標示的尺寸標示不符,標檢局因此提醒選購時留意尺寸標示及使用說明,避免尺寸不合而從頭部脫落。

載小孩騎機車:坐哪裡、戴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1 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

  • 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方設有固定座位的,得附載 1 人。
  • 附載座人不得側坐;附載座人和物品都要穩妥。
  • 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戴安全帽。

條文沒有規定兒童坐機車的最低年齡,但位置只有「駕駛人後方的固定座位」一種。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在交通部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的說明(102 年)指出,讓兒童站在踏板上或另設臨時座位,都違反第 31 條第 5 項,處 300 元至 600 元;並建議過小的孩童改以其他適當交通工具搭載。

兒童安全帽的部分,交通部 112 年 6 月 20 日表示,將邀集衛福部、標準檢驗局等研商下修兒童安全帽尺寸規格,並訂定機車兒童座椅的檢測標準;本文查證時未找到這兩項已完成公告的資料。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110 年提供兒童戴安全帽的 4 個步驟:

  1. 完整包覆:戴上後試著上下左右搖晃,帽體不滑動、不晃動。
  2. 調整位置:帽緣置中朝正前方,約在眉毛上方 1 至 2 指幅。
  3. 扣緊扣具:扣好後試拉,零件鬆脫或異常就更換或送修。
  4. 調整頤帶:頤帶與下巴之間約留 1 至 2 指幅,不可太緊或太鬆。

交通部也提醒,騎機車載兒童一定要放慢車速,並隨時注意兒童乘坐狀況。騎機車在路口的轉彎規定,可參考 機車兩段式左轉怎麼看。

常見錯誤

  • 帽帶不扣、只掛在頭上:不符合「於顎下繫緊扣環」,可依第 31 條第 6 項處罰。
  • 戴自行車帽或工程帽騎機車:必須是乘坐機車用、經標檢局檢驗合格並貼有標識的安全帽。
  • 孩子站在前踏板:附載人員只能坐駕駛人後方的固定座位。
  • 一車載兩個小孩:附載人員以 1 人為限。
  • 以為乘客沒戴罰乘客:第 31 條第 6 項處罰的是駕駛人。

雙北聯絡窗口

  • 罰單裁決與申訴(第 31 條屬公路主管機關處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總機 (02)2365-8270;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總機 (02)8978-6101。
  • 舉發疑義: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2)2375-2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02)2225-5999。
  • 安全帽商品檢驗問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業務諮詢專線 0800-007-123。

常見問題

安全帽沒扣帶子會被罰嗎?

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2 項第 3 款要求於顎下繫緊扣環,沒扣屬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依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處駕駛人 500 元。

後座乘客沒戴安全帽,罰誰?

罰駕駛人。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 500 元。

小孩可以坐在機車前面的踏板嗎?

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1 項第 2 款只允許在駕駛人後方固定座位附載 1 人;高雄市交通局說明,讓兒童站在踏板或另設臨時座位,依道交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處 300 元至 600 元。

幾歲的小孩才可以坐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沒有訂最低年齡,只規定坐在駕駛人後方固定座位並戴安全帽。高雄市交通局建議過小的孩童改用其他適當交通工具,交通部也提醒載兒童要放慢車速並隨時注意乘坐狀況。

怎麼確認安全帽是合格的?

看帽體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標準檢驗局說明機車安全帽依 CNS 2396 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完成檢驗才能上市;未滿 125 cc 機車用普通型,超過 125 cc 用加強型。

騎機車戴自行車安全帽可以嗎?

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第 2 項要求乘坐機車用安全帽;標準檢驗局也提醒,勿以自行車、溜冰鞋、滑板、直排輪等活動用頭盔充當機車用防護頭盔。

最後更新:2026-11-03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