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以電力為主、最高時速 25 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 40 公斤以下或含電池 60 公斤以下)必須投保強制險、到監理所站登記並懸掛號牌才能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處所有人 1,200~3,600 元並禁止行駛,未投保強制險處 750~1,500 元。騎乘要年滿 14 歲、戴合格安全帽、不得載人、不能改裝。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則不必掛牌,經型式審驗並貼審驗合格標章即可上路。
提醒:本文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15 年 8 月 17 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日期 115 年 6 月 26 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及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與強制險網站問答整理,2026-11-03 查證。掛牌與強制險新制自 111 年 11 月 30 日施行,舊車的 2 年補掛牌期限已於 113 年(2024 年)11 月底屆滿。道交條例第 73 條 115 年 8 月 17 日修正的慢車酒駕罰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查證時尚未施行,本文列現行金額。
微型電動二輪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差在哪
| 項目 | 電動輔助自行車(電輔車) |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 |
|---|
| 動力 | 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 | 以電力為主 |
| 最高行駛速率 | 每小時 25 公里以下 | 每小時 25 公里以下 |
| 車重 | 40 公斤以下 | 不含電池 40 公斤以下,或含電池 60 公斤以下 |
| 上路條件 | 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黏貼審驗合格標章 | 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登記、領用並懸掛牌照 |
| 強制險 | 經型式審驗合格的電輔車不在強制險汽車範圍 | 必須投保,未投保監理機關不受理登記 |
| 載人 | 不得附載坐人;18 歲以上駕駛人使用合格車輛與兒童座椅,可依規定附載 1 名幼童 | 不得載人 |
| 未依規定上路 | 未貼標章:駕駛人 600~1,200 元;未經型式審驗:沒入 | 未領牌行駛:所有人 1,200~3,600 元;未經型式審驗:沒入 |
定義出自道交條例第 69 條;上路條件見第 69-1 條;電輔車與微電車都屬「慢車」中的自行車,要走慢車道或靠右行駛。YouBike 2.0E 屬電動輔助自行車,費率見YouBike 2.0 收費。
怎麼掛牌:文件、規費與實車查核
公路局「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列出的應備證件:
-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公司行號附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文件或登記證明書及印章。
- 新領牌照登記書 2 張。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
- 來歷證明:國產車為出廠證明,進口車為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
- 統一發票(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 規費項目 | 115 年金額 |
|---|
| 微型電動二輪車號牌(每車 1 面) | 300 元 |
| 微型電動二輪車行車執照 | 150 元 |
| 實車查核 | 公路局說明各項實車查核均不需費用 |
公路局 Q&A 說明,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廠時已實車查核者,應在 1 年內辦理領牌;由監理單位實車查核者,合格日起 1 個月內要完成領照,逾期要重新申辦。掛牌前車輛各部機件要齊全、作用正常,最大速率 25 公里/小時。號牌要正面懸掛在車輛後端明顯位置(道安規則第 115-3 條)。
強制險:一定要保,保障和汽機車相同
- 未投保不能掛牌:強制險法第 5-1 條把微電車視為該法的汽車,未投保者監理機關不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 從未投保的後果:微電車投保義務人從未訂立強制險契約者,其所致事故不受強制險保障(第 5-1 條第 3 項);曾經投保、事故時只是沒續保,受害人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基金再向肇事者追償。
- 續保:已領牌的微電車未續保而行駛,經書面通知限期續保仍未投保繼續行駛者,註銷牌照(道交條例第 69-1 條第 5 項)。
- 給付金額:強制險網站說明,理賠項目與金額不因車種不同而有差異,115 年 7 月 1 日起死亡 300 萬元、醫療最高 20 萬元,細節見強制險理賠多少。
- 自摔不賠駕駛人:微電車駕駛人自摔、撞電線桿受傷,因駕駛人不是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強制險不賠。
- 保期與保費:強制險網站投保篇問答說明,新車投保 3 年期;問答列出的保費為 3 年期 1,358 元、2 年期 971 元、1 年期 563 元,實際以投保時保險公司報價為準。
騎乘規定:年齡、安全帽、載人與行駛位置
- 滿 14 歲:未滿 14 歲騎微電車,處 600~1,200 元,當場禁止駕駛並移置保管車輛(道交條例第 72-2 條)。
- 安全帽:要戴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帽體配件齊全,配戴正面朝前、顎下扣環繫緊(道安規則第 115-7 條);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處駕駛人 300 元(道交條例第 73 條)。
- 不得載人:道安規則第 122 條規定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公路局專區也明列微電車「不得載人」。
- 走慢車道、靠右:依標誌標線行駛,未劃設慢車道時靠右側路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道安規則第 124 條);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處 300~1,200 元(道交條例第 74 條)。
- 不能邊騎邊滑手機:行進間手持手機通話或使用,處 300~1,200 元(道交條例第 73 條)。
罰則一覽
| 違規情形 | 罰則 | 依據 |
|---|
| 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牌照註銷仍行駛等 | 所有人 1,200~3,600 元,禁止行駛;審驗合格車當場移置保管,未經審驗合格車沒入 | 道交條例第 71-1 條 |
| 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補發 | 所有人 150~300 元 | 第 71-2 條 |
| 未投保或未續保強制險 | 750~1,500 元 | 強制險法第 49 條 |
| 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 | 駕駛人 900~1,800 元 | 道交條例第 72-1 條 |
| 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改裝) | 所有人 3,600~7,200 元,禁止行駛並責令改正 | 第 72 條 |
| 未滿 14 歲駕駛 | 600~1,200 元 | 第 72-2 條 |
| 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 駕駛人 300 元 | 第 73 條 |
| 酒駕(現行) | 1,200~2,400 元,當場禁止駕駛並移置保管;拒測 4,800 元。115 年 8 月 17 日修正為 2,400~12,000 元、拒測 24,000 元,尚未施行 | 第 73 條 |
道交條例第 77-1 條規定,微電車駕駛人違反第二章或第三章規定,可以依第 7-2 條的方式逕行舉發。
過戶、遺失與雙北諮詢窗口
- 過戶:過戶、註銷或換發牌照前要繳清未結案罰鍰(道交條例第 69-2 條);出廠 5 年以上過戶要實車查核(道安規則第 115-2 條),公路局說明實車查核合格日起 6 個月內過戶可免再查核。
- 行照遺失:帶身分證明與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的強制險證到監理所站補發,補發時會查核違規。
- 號牌失竊:帶警察機關報案證明單、身分證明、強制險證與異動登記書,實車查核後換領新牌。
- 出廠證明遺失:洽原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經銷商或製造廠已歇業,可洽公路局公布的協助店家名單,或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
| 公路局微電車諮詢窗口 | 電話(分機) |
|---|
| 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市) | 02-2763-0155(121、305) |
| 士林監理站(臺北市) | 02-2831-4155(102、202) |
| 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 | 02-2688-4366(101、104、105、114) |
| 板橋監理站(新北市) | 02-2222-7835(101) |
| 蘆洲監理站(新北市) | 02-2288-688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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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微型電動二輪車可以騎上人行道嗎?
不行。道安規則第 124 條規定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違反者依道交條例第 74 條處 300~1,200 元;只有主管機關設置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的人行道才可以騎,且要讓行人優先(道安規則第 124-1 條)。
微電車可以載小孩嗎?
不行。公路局專區明列微電車不得載人。可以依規定附載幼童的是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須滿 18 歲,使用合格車輛與兒童座椅,前座椅限 1~4 歲且 15 公斤以下、後座椅限 1~6 歲且 22 公斤以下。
騎微電車自己摔車,強制險會賠嗎?
不會賠駕駛人。強制險網站說明,微電車駕駛人自摔、撞電線桿受傷,因駕駛人不是乘客或車外第三人,無法理賠;撞到行人時,行人可以申請。
二手微電車沒有出廠證明,還能掛牌嗎?
可以先洽原購買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原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時,公路局提供協助出具出廠證明的經銷商名單,Q&A 也說明可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
把限速解開騎快一點會怎樣?
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處駕駛人 900~1,800 元;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所有人 3,600~7,200 元並禁止行駛。公路局也提醒掛牌前車輛最大速率須為 25 公里/小時。
最後更新:2026-11-03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各公路監理所站或承保的產物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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