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有「遵 20」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機車就必須兩段式左轉:直行綠燈時先騎到右前方的待轉區,等橫向道路轉綠燈再直行。沒照做直接左轉,屬於道交條例第 48 條第 2 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 600~1,800 元,期限內到案 600 元,經當場舉發記違規點數 1 點。沒有標誌的路口,要看內側車道是否禁行機車、是不是三快車道以上的單行道。
提醒:同一條路上,每個路口是否實施兩段左轉不一定相同,一律以現場標誌、標線為準。地方政府會檢討個別路口的設置,標誌可能新增或拆除。本文金額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現行統一裁罰基準表,以最新公告為準。
什麼時候一定要兩段式左轉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65 條,「遵 20」(左轉)、「遵 20.1」(右轉)標誌是告訴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標誌設在實施路口附近明顯處,並應配合劃設待轉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則規定,機車在交岔路口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沒有標誌或標線時,依第 102 條和下列規定:
| 路口狀況 | 機車怎麼轉 | 依據 |
|---|
| 設有「遵 20」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 | 必須兩段式左轉 | 設置規則第 65 條 |
| 沒有標誌標線,但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 | 應依兩段方式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 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第 1 款 |
| 沒有標誌標線,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 | 應以兩段方式左轉 | 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第 2 款 |
| 沒有標誌標線,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行駛於左側車道 | 應以兩段方式右轉 | 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第 2 款 |
| 以上都不符合 | 可依一般規定直接左轉:距路口 30 公尺前打方向燈、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路口中心處左轉,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 安全規則第 102 條第 1 項第 5 款 |
只有待轉區、沒有標誌的路口怎麼辦?設置規則第 191 條規定,待轉區線「視需要設於交岔路口」,條文本身沒有寫「有待轉區就一定要待轉」。本文沒有查到臺北市或新北市警察機關對這種情況的正式說明。以下是本文建議:路口有待轉區又看不清楚標誌時,兩段式左轉最不容易被罰,也比較安全。
大型重型機車(俗稱紅牌、黃牌):遵 20 標誌只適用「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道交條例第 92 條第 6 項也規定,大型重型機車除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行駛及處罰規定。
兩段式左轉怎麼騎:步驟與待轉區
設置規則第 65 條第 2 項規定:在實施機慢車兩段左轉的號誌路口,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的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拆成步驟如下(第 1、3 步是本文補充):
- (本文補充)左轉前留在外側車道,到路口看自己方向的號誌。
- 自己方向顯示允許直行(綠燈)時,先直行騎到右前方路口的左轉待轉區。
- (本文補充)在待轉區框內停好,車頭朝向要去的方向。
- 等該方向(原本的橫向道路)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直行通過。
待轉區的樣子依設置規則第 191 條:白色長方形框線,線寬 15 公分,劃在停止線前端;有斑馬線(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的路口,劃在斑馬線前方,後緣原則上與行人穿越道線間隔 50 公分以上。以下是本文建議:待轉時整台車停在框內,不要壓到斑馬線或停在行人穿越道上;待轉區已滿時,不要停在路口中間或直行車道上等,改繞一圈或下個路口再轉。
罰則與記點
下表「期限內」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在應到案期限內繳納的金額,記點只限當場舉發:
| 違規行為 | 道交條例 | 法定罰鍰 | 期限內金額 | 記點 |
|---|
| 應兩段左轉卻直接左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 第 48 條第 2 款 | 600~1,800 元 | 600 元 | 1 點 |
|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 第 45 條第 1 項第 13 款 | 600~1,800 元 | 600 元 | 1 點 |
| 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 第 48 條第 3 款 | 600~1,800 元 | 600 元 | 1 點 |
| 多車道左轉沒有先駛入內側車道 | 第 48 條第 4 款 | 600~1,800 元 | 600 元 | 1 點 |
|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 第 48 條第 6 款 | 600~1,800 元 | 機車或小型車 900 元 | 1 點 |
| 轉彎時不注意來往行人或未減速 | 第 48 條第 1 款 | 600~1,800 元 | 900 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1,800 元) | 1 點 |
- 記點規則:依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 條,第 45 條第 1 項、第 48 條經當場舉發各記 1 點;初次領駕照未滿 1 年者,另加記 1 點。
- 點數累積:道交條例第 63 條規定,1 年內記點每達 12 點,吊扣駕照 2 個月;1 年內記點達 6 點,可以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 2 點,1 年內以 2 次為限。
- 逾期:超過應到案期限才繳,金額依基準表分段提高。罰單怎麼查、怎麼繳見交通罰單怎麼查、怎麼繳。
左轉時遇到行人穿越,沒停讓行人是另一條更重的違規(道交條例第 44 條,機車期限內 1,200 元、記 3 點),詳見未禮讓行人罰多少。
雙北民眾檢舉與注意事項
道交條例第 7 條之 1 把第 48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4 款、第 5 款、第 7 款列為民眾可以檢舉的項目,所以沒有依標誌兩段左轉,可以被行車紀錄器檢舉;但違規行為終了日起超過 7 日的檢舉不予舉發。記點以當場舉發為要件(道交條例第 63 條第 1 項、處理細則第 2 條第 5 項);行政院 113 年修法說明也寫明記點排除逕行舉發及民眾檢舉舉發,所以民眾檢舉的案件罰鍰照罰、不記點。
| 城市 | 檢舉管道 | 承辦單位與電話 |
|---|
| 臺北市 | 臺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prsweb.tcpd.gov.tw)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2) 2375-2100 |
| 新北市 | 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系統(tvrs.ntpd.gov.tw)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2) 2225-5999 |
對路口兩段左轉標誌設置有意見(例如標誌被樹擋住、看不清楚),屬於交通工程問題,臺北市可透過 1999 市民熱線反映,新北市可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反映。下雨天騎車通勤前,可以先看通勤天氣建議。
常見問題
有待轉格但沒有兩段左轉標誌,可以直接左轉嗎?
設置規則第 191 條只說待轉區「視需要」劃設,強制兩段左轉的依據是遵 20 標誌與安全規則第 99 條第 2 項。若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或是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即使沒有標誌也要兩段左轉。其他情況本文未查到雙北警方的正式認定說明,建議兩段左轉最保險。
機車兩段式左轉沒照做罰多少?
依道交條例第 48 條第 2 款處 600~1,800 元,統一裁罰基準表的期限內金額是 600 元;當場被警察攔下舉發,另記違規點數 1 點。
大型重機要兩段式左轉嗎?
不用。遵 20 標誌只適用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與慢車;道交條例第 92 條第 6 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的行駛規定,所以應依汽車方式左轉。
被行車紀錄器檢舉沒兩段左轉,會記點嗎?
不會記點,但會罰鍰。道交條例第 63 條與處理細則第 2 條都以「當場舉發」為記點要件,行政院 113 年 3 月修法說明也明確寫出記點排除逕行舉發及民眾檢舉舉發。
腳踏車也要兩段式左轉嗎?
遵 20 標誌適用「機車或慢車」,腳踏車屬於慢車,所以有標誌的路口也要兩段左轉。慢車不依規定轉彎,依道交條例第 73 條第 1 項處 300~1,200 元。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各地交通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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