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銀行「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破損紙鈔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或碎片片片能吻合,照全額兌換;餘留二分之一以上、未達四分之三,照半額兌換;餘留未達二分之一,不予兌換。硬幣自然磨損、重量減少未達 5% 且文字花紋可辨,照全額兌換。被火燒、水浸而看不出真偽的鈔券或硬幣,要帶到臺灣銀行各分行申請,由中央印製廠(紙鈔)或中央造幣廠(硬幣)鑑定後核兌,硬幣鑑定費每枚 0.5~7 元。
提醒:收兌標準現行版為民國 96 年 8 月 14 日修正;中央銀行「民眾申請兌換污破損新臺幣券幣相關規定」頁面發布於 2022-09-27,鈔券鑑定流程圖標示 114 年 4 月 1 日實施。故意損壞、剪挖、塗改的鈔券與硬幣不予兌換。實際能否兌換、兌換金額由臺灣銀行依標準認定,紙鈔送鑑定者由中央銀行依中央印製廠鑑定結果核算金額,硬幣則由臺灣銀行依中央造幣廠鑑定函兌換。
紙鈔:全額、半額、不兌換對照表
| 紙鈔狀況 | 兌換結果 | 條文 |
|---|
| 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 | 全額 | 第 3 條第 1 款 |
| 破損,但片片能吻合(拼得回整張) | 全額 | 第 3 條第 2 款 |
| 污損或燻焦,但簽章、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 全額 | 第 3 條第 3 款 |
| 破損,餘留部分在二分之一以上、未達四分之三 | 半額(例如 1,000 元券換 500 元) | 第 4 條 |
| 餘留部分未達二分之一 | 不兌換 | 第 2 條第 5 款 |
| 拼湊成張卻不能吻合 | 不兌換 | 第 2 條第 6 款 |
| 故意損壞,或故意剪挖、塗改、剝去一面 | 不兌換 | 第 2 條第 3、4 款 |
| 樣本券、已作廢的紙幣 | 不兌換 | 第 2 條第 1、2 款 |
| 火燻、火焚、水浸、油漬、塗染、腐蝕等致不能辨認真偽 | 不直接兌換;可申請鑑定,憑鑑定證明核兌 | 第 2 條第 7 款、第 5 條 |
中央銀行的注意事項也提醒:鈔券餘留面積明顯不足二分之一,或過於細碎難以拼湊成張者,依標準不予兌換。
硬幣:磨損、變形與鑑定費
| 硬幣狀況 | 兌換結果 | 條文 |
|---|
| 自然磨損,法定重量減少未達 5%,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 全額 | 第 7 條 |
| 故意損壞 | 不兌換 | 第 6 條第 1 款 |
| 已作廢的硬幣 | 不兌換 | 第 6 條第 2 款 |
| 故意鑿蓋硬印戳記,致重量減少或形式改變 | 不兌換 | 第 6 條第 3 款 |
| 火燻、火焚、水漬、油漬、塗染、腐蝕等致不能辨認真偽 | 不直接兌換;可送中央造幣廠鑑定,憑鑑定證明核兌 | 第 6 條第 4 款、第 8 條 |
硬幣送鑑定要依「中央造幣廠鑑定毀損硬幣收費處理要點」(109 年 5 月 8 日修正)繳納每枚鑑定手續費,與申請書影本、硬幣一起送(寄)達中央造幣廠:
| 硬幣面額 | 鑑定費(每枚) |
|---|
| 1 元及以下 | 0.5 元 |
| 5 元 | 2.5 元 |
| 10 元 | 2.5 元 |
| 20 元 | 7 元 |
| 50 元 | 7 元 |
要點規定:申請人應在臺灣銀行函轉公文發文日起 30 日內,把申請書影本、硬幣與鑑定手續費送(寄)達中央造幣廠,逾期要重新向臺灣銀行申請;送鑑定的硬幣應適度清潔並依面額分類。外幣、娛樂代幣等非新臺幣的雜幣,以及明顯屬收兌標準第 6 條不予收兌的硬幣,不收鑑定手續費;手續費總額計至元整,小數四捨五入。鑑定費可親送現金、匯款或郵寄匯票(抬頭:中央造幣廠);鑑定及繳費問題洽 03-3295174 分機 613、617。中央銀行公布的紙鈔鑑定流程沒有列出鑑定費用,實際以中央印製廠說明為準。
去哪裡換:一般髒舊、破損、舊版券各有窗口
| 情形 | 窗口 | 出處 |
|---|
| 不適流通的髒舊券幣(沒有破損到要鑑定) | 就近回存各金融機構,或到臺灣銀行各地分行兌換 |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 |
| 火焚或污破損的新臺幣券幣 | 臺灣銀行各分行 |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相關規定頁 |
| 各式舊版新臺幣券幣 | 臺灣銀行各分行兌換等值新臺幣 |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 |
| 商家拒收 20 元硬幣、200 元或 2000 元鈔券 | 中央銀行 (02)2357-1945 |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 |
住在台北市、新北市的人,可就近到臺灣銀行在雙北的任一分行辦理。需要送鑑定的紙鈔,鑑定單位中央印製廠就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 3 段 235 號(郵遞區號 231062),電話 (02)2215-6789 轉 213;火焚券央行建議親送,避免郵寄途中壓碎。硬幣鑑定則送到中央造幣廠(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 577 號)。
火燒、水浸、蟲蛀的鈔票:申請鑑定流程
中央銀行相關規定頁與「民眾申請兌換污破損新臺幣鈔券注意事項」列出的流程:
- 持火焚或污破損券、身分證到臺灣銀行(分行)。臺銀先依收兌標準現場辨識,可兌換的直接兌換。
- 若鈔券無法分離、辨別張數及真偽,由申請人填寫申請書與聲明書,臺銀函轉中央印製廠申請鑑定(附申請書正本、聲明書正本、身分證影本),並副知申請人。
- 申請人把申請書影本連同鈔券,自行妥善固定包裝,親送或郵寄到中央印製廠。
- 中央印製廠出具鑑定報告書,正本送原受理的臺銀分行、副本送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依收兌標準核算可兌換金額,正本函送臺銀,副本送申請人。
- 申請人持中央銀行核算函副本,到原受理的臺銀分行領款。
送鑑定前的處理(央行注意事項):
- 保持鈔券原樣,不要自行黏貼拼對。
- 火焚券建議妥適包裝後親送中央印製廠,避免郵寄壓碎影響拼對面積與收兌金額。
- 鈔券如被活體蟲蛀,先以酒精除蟲,避免蛀蝕面積繼續擴大。
- 先移除金飾、外幣、硬幣或其他紙張等非鑑定範圍的物品。
硬幣的流程類似:臺銀先依標準兌換,無法辨別真偽者填申請書、聲明書,由臺銀函轉中央造幣廠;申請人把硬幣與申請書影本、鑑定費送到造幣廠,鑑定完成後持鑑定函副本回原臺銀分行領款。家中火災後的財物處理之外,平時的防火準備可參考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規定。
收到假鈔怎麼辦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說明,收到偽造的新臺幣券幣應立即停止使用,送交金融機構截留或報請警政機關偵辦。依刑法第 196 條第 2 項,收受後才知道是偽造、變造的貨幣而仍行使,或意圖供行使而交付他人,處 15,000 元以下罰金。
出國或入境時攜帶新臺幣現金另有限額,見出入境帶現金上限;大額存款的保障則見存款保險保障多少。
常見問題
鈔票破了一半還能換嗎?
要看留下多少:餘留四分之三以上全額兌換;二分之一以上、未達四分之三照半額兌換,例如 1,000 元券換 500 元;未達二分之一不兌換。碎片若能片片吻合拼成整張,也照全額兌換。
撕破的鈔票自己用膠帶黏起來,還能換嗎?
收兌標準規定破損但片片能吻合者照全額兌換。不過若鈔券要送中央印製廠鑑定(例如火燒、水浸看不出真偽),中央銀行提醒要保全原樣,不要自行黏貼拼對。
硬幣磨損、變薄還能換嗎?
自然磨損致法定重量減少未達 5%,而文字、花紋仍可辨認,照全額兌換;故意損壞、鑿蓋戳記致重量減少或變形的,不予兌換。
燒焦的鈔票去一般銀行可以換嗎?
中央銀行常見問答指定火焚或污破損的券幣到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看不出真偽的由臺銀函轉中央印製廠鑑定,再由中央銀行核算金額後,回原臺銀分行領款。一般髒舊但完整的鈔券則可回存各金融機構。
送鑑定要付錢嗎?
硬幣要付中央造幣廠鑑定費,每枚 1 元及以下 0.5 元、5 元與 10 元 2.5 元、20 元與 50 元 7 元,要在臺灣銀行函轉公文發文日起 30 日內連同硬幣送達造幣廠。中央銀行公告的紙鈔鑑定流程沒有列出費用,實際以中央印製廠說明為準。
最後更新: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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