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帶現金上限多少?新台幣 10 萬、外幣 1 萬美元與申報規定

出入境帶現金上限多少?新台幣 10 萬、外幣 1 萬美元與申報規定

SOS
即刻救援工程團隊 (SOSfix)
發布日期:預估閱讀:9 分鐘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出入境每人每趟攜帶新臺幣超過 10 萬元、外幣(含港幣、澳門幣)現金超過等值 1 萬美元、有價證券超過等值 1 萬美元、黃金超過 2 萬美元、或超越自用目的的鑽石寶石白金超過新臺幣 50 萬元,都要向海關申報(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 3 條);人民幣則以 2 萬元為限。新臺幣和人民幣還有「攜帶上限」:新臺幣超過 10 萬元的部分,就算申報,入境要退運、出境不准攜出;人民幣入境超過 2 萬元申報後封存海關,出境時再領回。沒申報被查到,超過門檻的現金由海關沒入。

提醒:洗錢防制法 113 年 7 月 31 日修正後,申報辦法於 114 年 1 月 13 日配合把「現鈔」改為「現金」,門檻金額未變。本文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旅客攜帶外幣、人民幣、新臺幣…出入境限量規定」頁(發布日期 2019-06-06)整理;新臺幣限額由中央銀行訂定、人民幣限額由金管會訂定,日後若調整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申報門檻與上限一覽

項目要申報的門檻入境出境沒申報或申報不實
新臺幣現金超過 10 萬元超過 10 萬元部分即使申報也退運超過 10 萬元部分即使申報也不准攜出超過 10 萬元部分沒入;申報不實者超過申報部分沒入
外幣、港幣、澳門幣現金總值超過等值 1 萬美元申報後可攜帶(洗錢防制法未設上限)申報後可攜帶(洗錢防制法未設上限)超過 1 萬美元部分沒入
人民幣超過 2 萬元超過部分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領回超過 2 萬元部分即使申報也不准攜出超過 2 萬元部分沒入
有價證券(無記名旅行支票、支票、本票、匯票等)總面額超過等值 1 萬美元申報申報處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部分價額的罰鍰
黃金總值超過 2 萬美元申報,並須輸入許可證申報,並須輸出許可證處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部分價額的罰鍰
超越自用目的的鑽石、寶石、白金總值超過新臺幣 50 萬元申報(超過 2 萬美元另需輸入許可證)申報(超過 2 萬美元另需輸出許可證)處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部分價額的罰鍰

門檻是「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計算(申報辦法第 3 條),用貨運、快遞、郵寄方式寄送同樣物品出入境,也適用相同門檻。黃金與寶石的許可證,臺北關頁面寫明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電話 02-2351-0271;該局已改制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電話相同)。

兩個概念別搞混:申報門檻與攜帶限額

申報門檻來自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超過就要申報,海關受理後通報法務部調查局,目的是追蹤資金流向。外幣、有價證券、黃金只要誠實申報,洗錢防制法本身沒有另設攜帶上限(黃金另有許可證規定)。

攜帶限額只有新臺幣和人民幣有:新臺幣依中央銀行法第 18 條之 1,由央行訂定限額,超過部分應予退運;人民幣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8 條,超過金管會所定限額的部分,旅客應主動申報並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違反第 38 條未申報的幣券,依同條例第 92 條由海關沒入。

所以帶 15 萬元新臺幣出國,就算申報,也只能帶 10 萬元出境;帶 1 萬 5 千美元出國,申報後可以全部帶走。

怎麼申報

方向填什麼到哪裡
入境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洗錢防制物品入出境登記表,或以電腦連線傳輸申報資料紅線檯(應申報/通關諮詢)向海關申報查驗後通關
出境洗錢防制物品入出境登記表,或以電腦連線傳輸申報資料海關出境服務檯申報查驗後通關

依申報辦法第 4 條,出境要先到海關出境服務檯申報查驗才能通關;以下是本文建議:當天提早到機場,先處理申報再辦其他手續。入境旅客報驗稅放辦法第 7 條也把攜帶外幣逾 1 萬美元、新臺幣逾 10 萬元、人民幣逾 2 萬元、黃金逾 2 萬美元等列為必須走紅線檯的情形。走綠線檯,就視為沒有攜帶任何應申報物品。

被查到沒申報會怎樣

  • 依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第 4、5 項:外幣、港澳幣、新臺幣未申報,超過門檻部分沒入;申報不實,超過申報部分沒入。有價證券、黃金、物品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處相當於超過部分價額的罰鍰。
  • 依同法第 15 條:海關查獲未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物品應予扣留;屬於現金者,所有人可申請提供足額保證金,撤銷扣留後發還。
  • 人民幣未申報,依兩岸條例第 92 條,超過限額的幣券沒入。

舉例:入境帶 1 萬 3 千美元現金走綠線被查到,超過 1 萬美元的 3 千美元沒入。帶 12 萬元新臺幣出境沒申報,超過 10 萬元的 2 萬元沒入。

雙北旅客諮詢窗口

從桃園機場、松山機場出入境屬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臺北關公布的 24 小時諮詢電話: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入境處 (03)398-2307、第二航廈入境處 (03)398-3386、臺北松山機場 (02)2546-4698;稽查組業務諮詢 (03)398-2293。以下是本文建議:大筆資金跨境移轉,用銀行匯款比攜帶現金安全,也免去申報與遺失風險;若遇到有人請你「幫忙帶錢出國」,請提高警覺,參考詐騙辨識與 165 查證。菸酒與行李免稅額度請看入境免稅額度,出國前的護照準備見護照申請與換發。

常見問題

出國最多可以帶多少新臺幣?

每人每次 10 萬元。超過 10 萬元要向海關申報,但超過的部分即使申報也不准攜出;未申報被查獲,超過 10 萬元的部分沒入。

帶 1 萬美元現金要申報嗎?

剛好等值 1 萬美元不用,門檻是「超過」等值 1 萬美元;外幣、港幣、澳門幣合併計算總值。超過時申報即可攜帶,洗錢防制法未另設上限。

一家四口出國,現金門檻是合計還是各自算?

申報辦法第 3 條以「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計算,門檻是每人各自計算;但每個人攜帶的現金應屬實,申報不實的部分會被沒入。

人民幣可以帶多少?

入境以 2 萬元為限,超過部分申報後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領回;出境同樣以 2 萬元為限,超過部分即使申報也不准攜出。未申報者超過 2 萬元的部分沒入。

帶金條出國要注意什麼?

黃金總值超過 2 萬美元,要向海關申報,並向經濟部申請輸出許可證後辦理報關;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處相當於該部分黃金價額的罰鍰。

最後更新:2026-11-03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或機場海關服務檯。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