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河濱公園除公告指定區域外,全面禁止烤肉與生火野炊;臺北市平日僅開放大佳、華中、道南及成美右岸等 4 處指定橋下廣場,違規擅自烤肉或施放爆竹煙火,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可處 2,400 元至 6,000 元罰鍰。若想在河濱騎單車或遛狗,雙北設有 10 多處河濱自行車租借站支援甲借乙還,並有專屬圍欄的「狗運動公園」提供毛孩免繫牽繩奔跑。
提醒:每年中秋節前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會另外公告是否增開季節性烤肉區,若遇颱風發布陸上警報則全面關閉河濱活動並禁止烤肉。出發前請務必確認水利處最新公告。
雙北河濱公園烤肉與野炊規定:哪裡合法?罰多少?
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 11 條與第 13 條規定,公園內不得擅自營火、野炊、烤肉、夜宿或燃放鞭炮。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公告平時開放烤肉、野炊之河濱公園場地如下:
| 河濱公園名稱 | 開放烤肉/野炊指定區域 | 鄰近行政區與地標 |
|---|---|---|
| 大佳河濱公園 | 大直橋下指定區 | 中山區,濱江街大佳疏散門進入 |
| 華中河濱公園 | 華中橋下自行車道北側橋孔指定區 | 萬華區,華中疏散門進入 |
| 道南河濱公園 | 左岸恆光橋越堤坡道下圓形廣場、右岸萬壽橋下指定區 | 文山區,木柵動物園周邊河岸 |
| 成美右岸河濱公園 | 麥帥一橋堤外河岸邊指定區 | 內湖區,成功橋至麥帥一橋間 |
| 新北市鹿角溪原住民族特色河濱公園 | 樹林區原住民族主題園區指定烤肉區 | 新北市樹林區,大漢溪畔(唯一常設烤肉區) |
注意:即使在合法指定區烤肉,也嚴禁直接在草皮或水泥地上生火(須使用架高烤肉架,避免焦黑地面),且結束後必須將炭火澆熄並帶走垃圾。在非開放區違規烤肉,經勸導不聽或直接稽查,可處 2,400 元至 6,000 元罰鍰。
河濱自行車租借站:車款費率、押證件與甲借乙還
除了在市區租借 YouBike 2.0 微笑單車騎進水門外,雙北河濱公園內設有「臺北河濱自行車租借站」(大佳、觀山、美堤、彩虹、大稻埕、關渡、景福、木柵、華中、社子島等站)與「新北市河濱 FunBike 租借站」(八里、淡水、二重、碧潭、陽光、華江、永和等站),提供淑女車、變速車、親子車、協力車及兒童車:
| 租借項目 | 原地借還(甲借甲還) | 跨站歸還(甲借乙還) | 押金與證件規定 |
|---|---|---|---|
| 一般變速車/淑女車/童車 | 第 1 小時約 30~50 元,第 2 小時起每半小時 15~20 元(另有單日上限) | 依跨站費率計算(或加收跨站調度費) | 甲借甲還可押身分證/駕照/健保卡(1 證最多租 4~5 台);甲借乙還須付現金押金(每台 1,000~2,000 元,還車退還) |
| 親子車/雙人協力車 | 第 1 小時約 80~120 元 | 部分特殊車款(如協力車、手搖車)僅限原地借還,不支援甲借乙還 | 同上;身心障礙者憑證可免費租借手搖自行車 |
注意:臺北市河濱租借站與新北市河濱租借站分屬不同營運系統,原則上「臺北市站點借,僅限臺北市站點還」、「新北市站點借,僅限新北市站點還」,若想跨雙北騎乘不折返,建議直接騎乘 YouBike 2.0。出發前可先用晴天出遊規劃工具查看河濱風速與紫外線指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