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北市,到內湖的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狗貓,要先參訪挑選、上「臺北e大」至少 1 小時線上課程、接受認養諮詢、填申請書並核對身分,再由獸醫師健檢、植入晶片辦寵物登記與打狂犬病疫苗後帶回家。新北市有 8 間公立動物之家,也不定時在假日辦認養會(到認養會請攜帶身分證)。依動物保護法,飼主必須是成年人(滿 18 歲),曾經棄養、把動物送交收容所、虐待動物等 8 種情形的人,不得認養公立收容所的動物。
提醒:本文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5 月 19 日)、民法第 12 條、「臺北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動物認領認養辦法」(107 年 12 月 13 日發布)與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認養頁(資料更新 115-10-28)整理。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網站的認養流程頁,本文查證時無法開啟,新北部分只採新北市政府 115 年發布的市政新聞,流程細節、需不需要預約,請先打電話問各動物之家。私人送養、民間收容團體不在本文範圍。
誰可以認養:成年與 8 種不得認養情形
動物保護法第 5 條規定,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民法第 12 條規定滿 18 歲為成年。
動物保護法第 33 條之 1 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飼養應登記的寵物,也不得認養收容所的動物:
- 棄養動物。
- 將不擬繼續飼養的動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
- 管領動物違反第 5 條第 2 項照顧義務之一(例如未提供乾淨飲水、適當生活環境)。
- 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 從事第 10 條所定行為(例如為賭博、娛樂等不當目的讓動物搏鬥,或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競技)。
- 對受傷或罹病的動物未給與必要醫療。
- 任意宰殺動物,或宰殺犬貓、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或含其成分的食品。
- 動物曾被主管機關依法沒入。
違反規定仍飼養或認養,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動物。
臺北市的辦法第 5 條另外要求:申請人須無上述情形、接受至少 1 小時的飼主責任、動物福利及動物飼養管理教育,並經動保處面談及書面評估,確認能提供動保法要求的照顧;認養超過 4 隻時,動保處得派員實地訪視飼養地點。
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 7 步驟
- 參訪:到犬舍或貓舍參訪,挑選合適的狗貓。
- 線上課程:到「臺北e大」毛孩學院上至少 1 小時的飼主責任、動物福利及動物飼養管理課程。
- 認養諮詢與法令宣教:服務人員提供認養前諮詢與協助管道,必要時會派員家訪。
- 填申請書與核對身分:填寫認養申請書,核對申請書與飼主身分證明文件。
- 健康檢查:獸醫師檢查健康,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狂犬病預防注射。
- 說明健康狀況:獸醫師向飼主說明動物的健康狀況。
- 帶回家:狗要繫妥牽繩或裝在適當籠具;貓要裝在硬式運輸籠,避免受驚逃脫。
依臺北市辦法,同意認養後,動保處應先辦理疫苗注射、寵物登記、植入晶片及絕育,再把動物交給認養人;經獸醫師檢查不適合立即植入晶片,或未滿 6 月齡還沒絕育的動物,認養人要在領回後依動保處指定期限完成。
臺北市認養的福利
臺北市動保處列出認養犬貓的 10 項優惠福利:
| 項目 | 內容 |
|---|
| 1 | 植入晶片及寵物登記 |
| 2 | 認養犬貓絕育 |
| 3 | 認養後半年內免費傳染病篩檢 1 次(以動保處提供項目為準) |
| 4 | 伴侶動物護照 1 本 |
| 5 | 犬貓多價混合疫苗預防注射 1 年份 |
| 6 | 寄生蟲預防藥物投予 1 次 |
| 7 | 終身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服務 |
| 8 | 終身寵物行為問題諮詢服務 |
| 9 | 優先參與動保處寵物行為相關課程的資格 |
| 10 | 動保處規劃的認養寵物保險相關獎勵措施 |
認養 7 歲以上熟齡犬貓,或收容 1 年以上的資深犬貓,另有 3 項加值福利:每年免費 1 次健康檢查(含理學、血液常規及生化檢查)、終身犬貓多價混合疫苗注射、每年依需求提供心絲蟲預防藥。動保處頁面列的是福利項目,沒有寫認養費金額,到場前可先電話確認。
臺北市動物之家在哪、幾點開
-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美街 191 號(內湖復育公園內)。
- 電話:(02) 8791-3254。
- 服務時間:週二至週日 10:00–12:30、13:30–16:00,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週一 10:00–16:00 只受理寵物屍體委託焚化。
- 交通:捷運文湖線東湖站 2 號出口步行約 20 分鐘;公車 247 區間車、681 在東湖站下車,或 53、681、279、240、247 在內湖焚化廠(葫蘆洲公園)下車。園區停車格有限。
- 認養便民計程車:2 人同行搭捷運到南港展覽館站、南港站或東湖站,可打動物之家櫃檯電話預約免費搭乘。
新北市怎麼認養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115 年的新聞稿提到以下資訊:
- 轄內共有 8 間動物之家,動保處也會不定時在假日舉辦認養會;到認養會挑選,請攜帶身分證到場。
- 可透過動保處官網認養專區查看待認養動物,或用新北市推出的「AI寵物認養媒合系統」(findpet.tw)媒合。
- 新聞稿提到認養可獲「新北認養成犬入新厝送6好禮」(3 月認養會新聞稿寫「認養入新厝6大好禮」),但沒有列出 6 項內容與適用條件,請向動物之家確認。
- 依 115 年 4 月 10 日新聞稿,即日起認養各公立動物之家「長期照護犬貓名單」中的動物,可帶到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與各動物之家享終身免費醫療照護;自行到一般動物醫院診療的費用不在補助範圍內,並視個案需求提供輔具。
新北市的申請文件、課程要求與費用,本文沒有查到官方頁面可引用,請洽各動物之家或撥 1999(新北市境內)轉接動保處。全國各縣市公立收容所的待認養動物,也可以在農業部「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的「動物認領養」與「公立收容所」頁面查詢。
帶回家之後的法定義務
- 依動保法第 5 條第 3 項,飼主飼養的動物,除了交送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不得棄養。棄養本身也是將來不得認養的情形之一。
- 動保法第 20 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 7 歲以上之人伴同。
- 在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的狗貓,領回前已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之後搬家、轉讓、遺失或死亡,都要辦變更登記,期限與罰則見寵物登記怎麼辦?犬貓植晶片費用、期限與不登記罰則。
常見問題
未滿 18 歲可以認養嗎?
依動保法第 5 條,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以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民法第 12 條規定滿 18 歲為成年,所以未滿 18 歲要由父母或監護人以飼主身分申請。
以前把狗送去收容所,還能再認養嗎?
依動保法第 33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將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的人,不得認養收容所的動物;違反者處 3,000 元以上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並沒入動物。
認養的幼犬貓還沒結紮怎麼辦?
臺北市辦法規定,未滿 6 月齡未經絕育的動物,認養人要在領回後依動保處指定的期限完成絕育;經獸醫師檢查不適合立即植晶片的,也一樣限期完成。
一次可以認養幾隻?
臺北市辦法沒有寫上限,但規定認養超過 4 隻時,動保處得派員實地訪視,確認飼養地點安全、整潔並有足夠活動空間。新北市本文沒有查到相關規定。
認養老狗老貓,醫療費會不會很重?
臺北市認養 7 歲以上或收容 1 年以上的犬貓,每年有 1 次免費健康檢查、終身多價疫苗與心絲蟲預防藥;新北市認養「長期照護犬貓名單」中的動物,可在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與動物之家享終身免費醫療照護,但自行到動物醫院的費用不在補助內。
最後更新:2026-11-03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臺北市動物之家 (02) 8791-3254、臺北市動物保護專線 1959,或新北市各動物之家(新北市境內 1999 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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