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遺失要做兩件事:先掛失(網路、電話或臨櫃都可以,非上班時間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再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補領;補領規費每張 200 元,年滿 14 歲必須本人親自辦理,不能委託代辦。要帶的是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或其他貼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最近 2 年內拍攝、符合規格的相片 1 張。住台北市、新北市的人,可以就近到上班或住家附近的任一區戶政事務所辦,不必回戶籍地。
提醒:掛失可以 24 小時辦,撤銷掛失只能在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辦。補領只能本人到場,若是未滿 14 歲則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本人到場核對人貌。規費與文件以內政部戶政司及各戶政事務所最新公告為準。
第一步:掛失,網路、電話、臨櫃都可以
內政部戶政司公布的國民身分證掛失方式分為網路、電話、臨櫃三類:
| 管道 | 怎麼辦 | 時間 |
|---|---|---|
| 網路(免自然人憑證) | 戶政司網站「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 | 24 小時 |
| 網路(自然人憑證) | 持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到戶政司網站的憑證版掛失作業辦理 | 24 小時 |
| 電話 | 上班時間打任一戶政事務所;非上班時間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並留下電話,戶政事務所會在下一個上班日再聯繫確認身分 | 上班時間+非上班時間 |
| 臨櫃 | 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 | 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 |
| 人在國外 | 撥打 886-2-7750-5096 | — |
如果手邊有自然人憑證,用憑證版最直接;還沒有的話,可以參考自然人憑證怎麼申請、展期。掛失之後如果又找到身分證,要辦「撤銷掛失」,這只能在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處理,電話掛失時也要記得告知。
戶政司也提醒,掛失前後可以到警政署、台鐵、臺北捷運等單位的遺失物網站查詢有沒有人拾獲。
第二步:補領要帶什麼、能不能代辦
依戶政司「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申辦須知,補領和初領的規定相同:
| 項目 | 年滿 14 歲 | 未滿 14 歲 |
|---|---|---|
| 誰辦理 | 本人親自,不能委託他人 |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託的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申請;當事人要親自到場核對人貌 |
| 印章/簽名 | 本人印章(或簽名) | 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到場的法定代理人要出具同意書 |
| 身分證明 | 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的身分證明文件 | 同左 |
| 相片 | 最近 2 年內拍攝、符合規格的相片 1 張,或上傳數位相片 | 同左 |
| 規費 | 每張 200 元 | 每張 200 元 |
| 在哪裡辦 |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
相片有一個省事的例外:如果戶政系統裡的相片影像建檔日期在 2 年內,而且核對人貌相符,可以免附相片。戶政事務所核對容貌有疑義時,可能要求另附其他有相片的證件或人證。
「不能代辦」是最常見的誤解。換領身分證可以書面委託他人(更換相片的換領除外),但遺失補領一定要本人到場。家人不能拿你的戶口名簿去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