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定期檢驗多久一次?出廠5年起驗車、機車排氣定檢與逾期罰則

汽機車定期檢驗多久一次?出廠5年起驗車、機車排氣定檢與逾期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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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自用小客車出廠未滿 5 年免定期檢驗,5 年以上未滿 10 年每年至少驗 1 次,10 年以上每年至少驗 2 次,要在指定日期前後 1 個月內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4 條)。一般機車沒有安全定檢,但出廠滿 5 年後,每年要在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做排氣定檢。汽車沒驗車處 900 元至 1,800 元,逾期 1 個月以上還會吊扣牌照。

提醒:汽車的「安全定檢」和「排氣定檢」是兩套制度:安全定檢歸公路監理機關,排氣定檢歸環保機關,罰則也分開。汽油車出廠滿 8 年起還有每 2 年一次的排氣定檢。檢驗日期請以監理服務網「車輛定檢日查詢」和環境部最新公告為準,不要只憑記憶。

汽車安全定檢:幾年驗一次

車種頻率依據
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大型重型機車、駕艙機車出廠未滿 5 年免驗;5 年以上未滿 10 年每年至少 1 次;10 年以上每年至少 2 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4 條第 1 項第 1 款
租賃期 1 年以上的租賃自用小客車、小客貨兩用車未滿 3 年免驗;3 年以上未滿 6 年每年至少 1 次;6 年以上每年至少 2 次同條第 2 款
出廠逾 10 年的營業大客車、高壓罐槽車每年至少 3 次(應於指定日期前 1 個月內申請)同條第 3 款、第 2 項但書
使用液化石油氣或壓縮天然氣的車、幼童專用車、其他自用車、其他營業車未滿 5 年每年至少 1 次;5 年以上每年至少 2 次同條第 4 款
拖車每年至少 1 次同條第 5 款
已領牌照的普通重型、輕型機車不做定期檢驗,實施臨時檢驗同條第 4 項

大型重型機車和自用小客車同一款,出廠滿 5 年起要驗。驗車時要帶行車執照(第 44 條第 3 項)。檢驗不合格要在 1 個月內整修並申請覆驗;不合格項目若是傳動、制動或轉向系統,會當場扣留牌照,只發當日有效的進廠修理證(第 46 條)。

另外有三種情形要做「臨時檢驗」(第 45 條):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調換;交通事故重大損壞修復後;出廠 10 年以上的汽車辦過戶。機車出廠 5 年以上辦過戶也要臨時檢驗。

排氣定檢:機車與汽油車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4 條授權環境部公告排氣定檢的對象與頻率,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整理如下:

車種對象與頻率期限地點費用
機車出廠滿 5 年以上,每年 1 次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環保機關委託的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100 元/輛(空污基金補助)
汽油車(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出廠滿 8 年以上,每 2 年於出廠年數為偶數時 1 次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公路監理機關或環保機關委託的汽車代檢廠100 元/輛(空污基金補助)
柴油車(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前一年度經環保機關檢測不合格且複驗合格的柴油車,連續 2 年每年 1 次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環保機關指定地點或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檢測站免費

機車部分的法源是環境部「機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公告(108 年 3 月 4 日修正):凡在中華民國設籍且出廠滿五年以上的機車,每年在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到檢驗站受檢一次。不合格要在檢驗日起 1 個月內修復並複驗;汽油車不合格者,修復複驗合格的次年起連續 2 年每年驗,均合格才回復原頻率。

逾期沒驗會罰多少

情形罰則依據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處汽車所有人 900 元至 1,800 元;逾期 1 個月以上吊扣牌照至檢驗合格,逾期 6 個月以上註銷牌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7 條第 1 項
同上,機車或自用汽車的裁罰基準期限內繳 900 元、逾到案期限 30 日內 1,000 元、30–60 日 1,100 元、60 日以上 1,200 元統一裁罰基準表
檢驗不合格,1 個月內未修復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吊扣牌照處罰條例第 17 條第 2 項
未做排氣定檢處汽車所有人 500 元至 15,000 元;環境部說明地方主管機關可處 500 元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80 條第 1 項
排氣不合格,1 個月內未修復複驗或複驗不合格1,500 元至 30,000 元空污法第 80 條第 2 項
逾應檢驗日 6 個月仍未驗,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3,000 元至 60,000 元;再通知仍未改善,得移請監理機關註銷牌照空污法第 80 條第 3 項

環境部說明,機車未依規定做排氣定檢,同樣依空污法第 80 條處罰。未定檢(處罰條例第 17 條)的罰單屬交通部公布的不得郵繳條款,要到應到案處所處理;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說明,新北市的代檢廠可代收本市及外縣市的第 17 條罰單,但外縣市逾期 7 個月以上的無法代收。罰單怎麼查、怎麼繳,見交通罰單怎麼查、怎麼繳。

怎麼查日期、怎麼預約

  1. 查汽車定檢日:監理服務網「汽機車 > 車輛及檢驗 > 車輛定檢日查詢」,可用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車號與車種查,車種選項含汽車、拖車、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
  2. 預約驗車:同一區有「車輛定期檢驗預約」與「代檢廠查詢」,可以選監理站或民間代檢廠。
  3. 機車排氣定檢:環境部設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可查檢驗站與紀錄。
  4. 本文建議:遇到長假前先驗。監理服務網最新消息曾公告「115年光復節連假期間代檢廠暫停車輛檢驗,請車主提早因應避免受罰」。

開長途前順便比一下油價,可用附近加油站油價,每週調價規則見油價每週怎麼調。家裡長輩要換駕照的新規定,見駕照要換嗎?70 歲與 75 歲換照新制。

常見問題

新車買來幾年後要驗車?

自用小客車出廠未滿 5 年免驗,出廠滿 5 年起每年至少 1 次,滿 10 年起每年至少 2 次。法規是以「出廠年份」計算,實際檢驗日以監理服務網「車輛定檢日查詢」為準。

一般機車要不要驗車?

普通重型、輕型機車不做安全定期檢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4 條第 4 項),但出廠滿 5 年要每年做排氣定檢;出廠 5 年以上辦過戶要做臨時檢驗。大型重型機車則和自用小客車一樣要做安全定檢。

逾期幾天會被罰?

汽車安全定檢要在指定日期前後 1 個月內完成,超過就可依處罰條例第 17 條處罰,逾期 1 個月以上另吊扣牌照。機車排氣定檢的期限是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內。

中古車過戶前要驗車嗎?

出廠 10 年以上的汽車、出廠 5 年以上的機車辦過戶,要申請臨時檢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5 條)。過戶前也要先繳清該車未結的交通罰鍰。

最後更新:2026-10-3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或各縣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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