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屋頂裝太陽能板划算嗎?光電補助、申請流程與躉購費率

雙北屋頂裝太陽能板划算嗎?光電補助、申請流程與躉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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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2026 年(115 年度)在雙北裝屋頂型太陽光電,1 瓩以上不及 10 瓩的躉購上限費率是每度 5.6279 元,設在臺北市、新北市再加成 15%,約每度 6.4721 元,躉購 20 年。補助方面,臺北市產業發展局每峰瓩補助 1.3 萬到 1.8 萬元(自然人每峰瓩少 3,000 元,且容量要超過 3 峰瓩),每案最高 150 萬元;新北市中央加地方每瓩合計 6,000 元,一般屋頂每棟最高 60 萬元。兩市 115 年度都受理到 115 年 11 月 30 日,預算用完可能提前停止;之後請查是否有 116 年度新計畫。划不划算,關鍵在屋頂條件、發電量模擬與報價。

提醒:臺北市 115 年度補助經費總額 500 萬元、新北市 1,395 萬元,都是先到先審、用完為止,申請前先打電話確認餘額。115 年 11 月 30 日以後才要申請的人,請查產業發展局、經濟發展局是否公告 116 年度計畫,金額與條件可能不同。116 年度躉購費率也會由經濟部重新公告,115 年底前沒完工併網的案子,費率可能不同。所有金額以經濟部與兩市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115 年度屋頂型躉購費率

經濟部 115 年 1 月 2 日公告(經能字第 11458005630 號)「115 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太陽光電依「完工運轉併網」的日期適用費率:115 年 1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完工適用第一期,7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完工適用第二期,今年兩期金額相同,電能躉購 20 年;適用對象是「未曾取得經濟部能源署提供設備補助」的設備。新北市計畫配合經濟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辦理,領獎勵是否影響費率,簽約前請向台電確認。公告並規定設在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的太陽光電,費率加成 15%。

屋頂型裝置容量115 年度上限費率(元/度)雙北加成 15% 後(元/度,本文計算)
1 瓩以上不及 10 瓩5.62796.4721
10 瓩以上不及 20 瓩5.38196.1892
20 瓩以上不及 50 瓩4.25054.8881
50 瓩以上不及 100 瓩4.04594.6528
100 瓩以上不及 500 瓩3.71524.2725
500 瓩以上3.62364.1671

加成後的數字依公告「(1+加成比例)、四捨五入到小數點第四位」由本文計算。公告另有附表四的額外費率,例如全數採用符合 115 年度以後「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的模組,1 瓩以上不及 10 瓩每度再加 0.3377 元;另有模組回收費等額外費率。第三型(自用、未達 2,000 瓩)設備於 115 年度首次取得同意備案後 4 個月內完工,可適用同意備案時的上限費率。實際費率以和台電簽訂的購售電契約為準。

臺北市:產業發展局補助(115 年)

依「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施要點」(115 年 2 月 12 日修正)及產業發展局太陽光電專區:

項目內容
申請人設備所有權人,且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整棟承租營業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的管理委員會等;同一棟建築物只能有一件申請
逾 3 至 5 峰瓩每峰瓩 18,000 元
逾 5 至 10 峰瓩5 峰瓩以下照上列;超過部分每峰瓩 14,500 元
逾 10 峰瓩10 峰瓩以下照上列;超過部分每峰瓩 13,000 元
自然人申請每峰瓩減 3,000 元
公民電廠(集資)符合條件者每峰瓩加 5,000 元
設備登記須為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第四季核發
僅併聯不躉售每峰瓩加 1,000 元,產業發展局得依實際用電調整
上限每案 150 萬元,且不超過實際支用費用的 49%
模組新品,且為能源署優質太陽光電產品評選合格產品,或符合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受理期間與預算受理到 115 年 11 月 30 日;補助經費總額 500 萬元,用罄得停止受理
後續義務撥款後 3 年內每季記錄發電狀況,於 1、4、7、10 月 5 日前繳交;無正當理由連續 90 日未發電等情形可追回補助
窗口02-2720-8889 分機 3009

新北市:家戶屋頂加速計畫與新北加碼(115 年度)

依「新北市政府 115 年度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115 年 1 月 6 日公告,8 月 14 日第二次修正):

項目內容
資格新北市私有建築物屋頂,114 年 1 月 1 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依法有設置義務者不適用
中央獎勵(一般屋頂)建築頂層面積 1,000 平方公尺以下,每瓩 3,000 元,每棟最高 30 萬元
中央獎勵(自發自用餘電躉售)併接自設內線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每瓩 2 萬元,每棟最高 200 萬元;與一般屋頂方案擇一
新北地方加碼不限屋頂面積,每瓩 3,000 元,每棟最高 30 萬元
其他條件新品;中央獎勵須符合高效能模組技術規範;不足 1 瓩的部分不計
預算與期限1,395 萬元(中央 945 萬+市府 450 萬);受理到 115 年 11 月 30 日,以收件日或郵戳為準
後續義務撥款後 2 年內配合巡查、未經同意不得移轉設備;未運轉且逾期未改善可追繳獎勵
窗口經濟發展局 02-2960-3456 分機 5336

申請流程:從評估到領補助

  1. 確認屋頂權屬:公寓、大樓的樓頂平臺通常是共用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9 條規定共用部分依應有部分比例使用收益,第 8 條規定樓頂平臺的變更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限制,先取得管委會或區權會同意。臺北市補助還要附經法院或公證人公證、認證的建物使用同意書。
  2. 台電併網審查:第三型設備申請同意備案時,原則上要附輸配電業核發的併網審查意見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 7 條)。
  3. 向市府申請同意備案:裝置容量未達 2,000 瓩,由直轄市政府認定(同辦法第 4 條)。
  4. 建管備查: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 5 條,設在屋頂或露臺、含支撐架高度自屋頂面起算 4.5 公尺以下,或設在屋頂突出物上 1.5 公尺以下,可免申請雜項執照;設置範圍最多到外牆中心線外 1 公尺。第 7 條規定設置前要檢附同意備案文件和建築師或技師簽證表送建管機關備查,高度超過 3 公尺、仰角非固定、超出外牆中心線或結合新設頂蓋者要附結構計算說明書;第 8 條規定竣工後再送結構安全證明書和完竣證明書備查。
  5. 簽約、施工、併網:和台電簽購售電契約後施工併網。第三型設備應自簽約日起 1 年內完成設置併網並申請設備登記(管理辦法第 12 條)。
  6. 申請補助:取得設備登記後,在受理期限內向產業發展局或經濟發展局送件。

老公寓屋頂要先評估防水與結構,屋齡可以先用屋齡計算工具估算;配電箱與線路老舊的,可先看老屋電力升級與台電增容;屋頂設備也要列入颱風前檢查。

划不划算怎麼算

以下是本文的計算示範,發電量是假設值,不是雙北實測;並假設領獎勵不影響躉購費率,新北案件請先向台電確認:

項目臺北市(自然人,5 峰瓩)新北市(一般屋頂,5 瓩)
補助/獎勵5 × 15,000 = 75,000 元(不超過實際費用 49%)5 × (3,000+3,000) = 30,000 元
假設每瓩每年發電1,000 度(僅為示範,請要求廠商提供該屋頂的發電量模擬)
年售電收入5,000 度 × 6.4721 元 ≈ 32,360 元
回本年數(報價總額 − 補助)÷ 年售電收入;再扣維護、保險與清洗費用

本文建議:比較兩家以上報價,並請廠商寫明型號、保固、發電量模擬與防水責任。

常見問題

屋頂裝太陽能板要申請建照嗎?

符合「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 5 條高度與範圍條件的,可免申請雜項執照,但仍要在設置前及竣工後送建管機關備查。

臺北市 3 瓩以下的小系統有補助嗎?

臺北市要點的補助級距從「逾 3 峰瓩」開始,3 峰瓩以下不在補助標準內。

臺北市補助和其他補助可以一起申請嗎?

臺北市要點規定同時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要列明各機關補助項目與金額,同一棟建築物只補助一次,能否併領請先洽產業發展局。新北市計畫則規定,同一設備登記已向經濟發展局申請太陽光電獎勵,或已申請其他含太陽光電設備的獎勵並獲核備者,不予獎勵。

公寓頂樓可以自己裝嗎?

樓頂平臺多屬共用部分,要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臺北市補助並要求公證或認證的建物使用同意書。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電話見上方表格)或台灣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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