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可以帶上飛機嗎?100Wh、160Wh、限帶 2 個與機上禁用充電

行動電源可以帶上飛機嗎?100Wh、160Wh、限帶 2 個與機上禁用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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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行動電源可以帶上飛機,但只能放手提或隨身行李、不能託運;每個 100Wh 以下可以帶,超過 100Wh 但不超過 160Wh 要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 160Wh 不在旅客可攜帶範圍。2026 年 4 月 8 日起每人最多帶 2 個行動電源,而且不可在機上為行動電源充電。民航局也說明,國籍航空公司與往來台灣的多數外籍航空公司已禁止在機上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所以搭國籍航空時,行動電源整趟航程都不要拿出來用。

提醒:本文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的「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表(民航局網站 2026 年 5 月 25 日更新)與 2026 年 4 月 2 日新聞稿整理。各航空公司可以訂得比民航局更嚴(例如 100Wh 以上是否同意、能否在機上使用),出發前請查所搭航空公司的最新規定。危險物品違規攜帶上機,依民用航空法可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以民航局最新公告為準。

民航局規定一次看

項目規定
放哪裡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都只能以手提行李攜帶,不可託運
容量 100Wh 以下可以攜帶(每個鋰離子電池不超過 100Wh)
容量超過 100Wh、不超過 160Wh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容量超過 160Wh不在旅客可攜帶範圍
數量每人攜帶不超過 2 個行動電源(2026 年 4 月 8 日起全面實施);100Wh 到 160Wh 的備用鋰電池每人也不超過 2 個
機上充電不可在機上為行動電源充電
機上用行動電源幫手機充電危險物品表列為「建議不可」;民航局 2026 年 4 月 2 日新聞稿則呼籲飛機上不可使用行動電源,並說明國籍航空及多數往來台灣的外籍航空已禁止在機上使用
包裝個別保護避免短路:放原廠包裝、在外露電極貼絕緣膠帶,或個別裝入塑膠袋、保護袋
電池本身電池類型須通過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 III 部分 38.3 節試驗

這次「限帶 2 個」來自國際民航組織(ICAO)新規範。民航局新聞稿說明,ICAO 原本就規定行動電源不可託運、只准手提上機,新規定再限制每人 2 個並禁止飛行途中充電;民航局於 2026 年 3 月 30 日邀集航空公司、桃機公司、各航空站與航警局研商後,訂在清明連假後的 4 月 8 日全面實施。

Wh 怎麼算?mAh 換算對照

行動電源外殼通常會標示 Wh(瓦特小時)。如果只標 mAh,以下是本文提供的換算方式,不是官方規定:Wh=mAh × 電池額定電壓(V)÷ 1,000。多數行動電源標示的電芯電壓是 3.6V 到 3.85V,請用產品標示的數值計算;外殼已印 Wh 的,以標示為準。

標示容量以 3.7V 試算民航局規定
10,000 mAh約 37 Wh100Wh 以下,可手提攜帶
20,000 mAh約 74 Wh100Wh 以下,可手提攜帶
26,800 mAh約 99 Wh接近上限,請看外殼 Wh 標示
30,000 mAh約 111 Wh超過 100Wh,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45,000 mAh約 167 Wh超過 160Wh,不能帶

容量標示不清楚、外殼破損或膨脹的行動電源,本文建議不要帶上飛機。露營用的行動儲能電源容量常以數百 Wh 計,超過 160Wh 就不能以旅客行李帶上飛機,選購概念見行動儲能電源怎麼選。

手機、筆電、備用電池和智慧行李箱

  • 內含鋰電池的電子產品(手機、筆電、相機):民航局建議放手提行李;若放託運行李,電池超過 2.7Wh(鋰離子)者要完全關機,不能只是睡眠或休眠,也要防止意外啟動。
  • 備用鋰電池(相機電池等):一律手提,個別保護避免短路;100Wh 到 160Wh 的備用電池須航空公司同意,每人不超過 2 個。
  • 內含鋰電池的行李箱:電池超過 2.7Wh(鋰離子)者,要以手提方式攜帶,除非已把電池拆下並依備用電池規定手提。
  • 醫療用鋰金屬電池:鋰含量超過 2 公克、不超過 8 公克且用於可攜式醫療電子設備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從台北、新北出發要注意什麼

以下是本文建議,不是官方規定:

  • 在機場捷運預辦登機:在 A1 台北車站或 A3 新北產業園區站託運行李前,先把行動電源、備用電池移到隨身包,見機場捷運票價與時刻。
  • 國內線也一樣:民航局的鋰電池規定沒有區分國際線或國內線(液體 100 毫升限制才明文只適用國際線),從松山機場飛離島同樣適用。
  • 多帶的行動電源留在家:超過 2 個或超過 160Wh 的行動電源不符規定,出門前先挑好要帶的 2 個。
  • 膨脹、老化的行動電源:不要帶上機,也不要丟一般垃圾,雙北回收方式見舊電池、燈管、小家電怎麼回收。

違規會怎樣

民用航空法第 43 條規定,危險物品不得攜帶或託運進入航空器,但符合民航局核定採用的國際危險物品處理標準者不在此限。違反者依第 112-2 條,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由航空警察局處罰;對未被發覺的違規主動向航警局提出者,得視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民航局在 2023 年 1 月的新聞稿也提醒:行動電源若放在託運行李,起火時位在機上無人可及之處,組員無法第一時間應變,所以國際規範不允許託運。

常見問題

行動電源可以託運嗎?

不行。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只能以手提行李攜帶上機,不可放在託運行李。

20,000mAh 的行動電源可以帶上飛機嗎?

以 3.7V 試算約 74Wh,在 100Wh 以下,可以手提攜帶;實際以外殼標示的 Wh 為準。2026 年 4 月 8 日起每人最多 2 個。

飛機上可以用行動電源幫手機充電嗎?

民航局危險物品表規定不可在機上為行動電源充電,並建議不要在機上用行動電源替其他裝置充電;民航局新聞稿也呼籲飛機上不可使用行動電源,國籍航空與多數往來台灣的外籍航空已禁止在機上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

行動電源可以帶幾個上飛機?

2026 年 4 月 8 日起,每位旅客最多攜帶 2 個行動電源,且都要放手提行李。

100Wh 以上的行動電源可以帶嗎?

超過 100Wh、不超過 160Wh 要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 160Wh 不在旅客可攜帶範圍。各航空公司規定可能更嚴,請事先詢問。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服務電話 0800-211798)或所搭乘的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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