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補助 2026 領多少?勞保生育給付補到 10 萬與台北新北加碼

生育補助 2026 領多少?勞保生育給付補到 10 萬與台北新北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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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醫療或工程等專業建議。法規、費率與補助可能隨時調整,申辦或繳費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涉及用電、瓦斯、結構或健康安全,請洽合格專業人員。

115 年(2026 年)1 月 1 日起分娩或早產,不論媽媽有勞保、國保、農保或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上政府生育補助,每胎合計 10 萬元;臺北市、新北市再各發市府生育補助:第 1 名新生兒 4 萬元、第 2 名 4 萬 5,000 元、第 3 名以上每名 5 萬元。也就是設籍雙北、符合資格的家庭,第一胎合計約可領 14 萬元,雙胞胎以上中央補助按比例增給。以下分中央、台北、新北整理資格、期限與申請窗口。

提醒:中央的 10 萬元是依「勞工生育補助要點」等行政規定,以公務預算補足差額,屬年度預算支應的補助,不是勞保條例本身的給付金額;臺北市辦法 115 年 9 月 3 日剛修正,新北市要點 114 年 12 月 15 日修正。每筆都要符合各自的設籍、期限條件,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最新公告為準。

雙北新生兒可以領哪些錢:總表

項目主管或發放機關金額怎麼申請
勞保生育給付+勞工生育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合計每胎 10 萬元申請勞保生育給付,補助合併發給,不必另外申請
國保生育給付+加給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保業務)合計每胎 10 萬元申請國保生育給付時一併發給
農保生育給付+加給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農保業務)61,200 元+38,800 元=10 萬元申請農保生育給付時一併加發
未參加社會保險生母的生育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胎 10 萬元向勞保局申請
臺北市生育補助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各區戶政事務所)4 萬/4 萬 5,000/5 萬元出生後 60 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各戶政事務所)4 萬/4 萬 5,000/5 萬元出生後 1 年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同一次分娩,中央的各類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與補助只能擇一請領;市府的生育補助是另一筆,可以和中央的 10 萬元一起領。公教人員保險部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具我國國籍或與國人結婚的公保被保險人,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請領公保生育給付,生育給付未達 10 萬元的,發給差額補助,原則上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由臺灣銀行辦理。軍職人員部分,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2.0 規劃比照公教另訂補助作法、補足到每胎 10 萬元,本文查證時未找到已發布的規定原文,請洽服務單位人事部門。

中央:勞保、國保、農保與沒有投保的人

勞保(勞工生育補助要點):補助對象是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本國籍女性,以及與國人結婚的外籍、陸港澳配偶,並符合下列之一:

  • 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加保滿 280 日後分娩,或滿 181 日後早產)。勞保生育給付是分娩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 60 日,政府再補到合計 10 萬元。
  • 在勞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但加保日數不夠 280 日(早產 181 日),且不符合其他社會保險或軍公教生育給付條件的,直接發給 10 萬元。

勞保局問答說明,單純具外國人身分(不是國人配偶)的女性勞工,只能領勞保生育給付,不加發補助到 10 萬元;補助款只能匯入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申請時效是分娩或早產翌日起 5 年內,例如 115 年 3 月 1 日分娩,要在 120 年 3 月 1 日前申請。

國保: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按當時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2 個月生育給付;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以公務預算補足到 10 萬元,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農保:女性農保被保險人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除了生育給付 61,200 元(月投保金額 20,400 元 × 3 個月),再加給 38,800 元,合計 10 萬元;雙胞胎 20 萬元、三胞胎 30 萬元。男性農保被保險人申請配偶生育給付沒有加給,仍是 61,200 元,勞保局建議改由配偶從自己參加的農保或國保申請。

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依「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產婦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新生兒在國內辦好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而產婦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及國保的,每胎發給 10 萬元,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臺北市生育補助:4 萬元起,60 日內申請

臺北市原本的「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在 115 年 9 月 3 日修正發布,名稱改為「臺北市生育補助發放辦法」。依現行條文:

  • 金額(第 7 條):第 1 名新生兒 4 萬元、第 2 名 4 萬 5,000 元、第 3 名以後每名 5 萬元;排序看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所生的子女出生順序。懷孕滿 20 週以上死產的,不分胎次發給 4 萬元。
  • 資格(第 3 條):新生兒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時仍設籍臺北市;而且新生兒的父或母,要從出生日或預產日的 10 個月前起,連續設籍臺北市到申請時。申請前是連續設籍新北市、基隆市或臺北市,申請時設籍臺北市的,也視為連續設籍。
  • 期限(第 4 條):辦出生登記的,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申請,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可延長為 1 年;辦初設戶籍登記的,出生次日起 1 年內。
  • 申請人與窗口:原則由新生兒的母親申請,向辦理出生登記或新生兒設籍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帶申請書、身分證明與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114 年 9 月 9 日修正發布前出生的新生兒,依修正前的規定辦理(第 11 條)。

新北市生育獎勵金:4 萬元起,1 年內申請

依「新北市政府發放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114 年 12 月 15 日修正):

  • 金額(第 5 點):第 1 名新生兒 4 萬元、第 2 名 4 萬 5,000 元、第 3 名以後每名 5 萬元。以上金額適用 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出生的,依 113 年 12 月 17 日修正的規定辦理,1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依 110 年 12 月 30 日修正的規定辦理(第 9 點)。114 年出生、還在 1 年申請期限內的,金額請向戶政事務所確認。
  • 資格(第 3 點):新生兒在新北市辦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申請時母或父及新生兒仍設籍新北市,且出生日符合其一:母或父一方設籍新北市滿 10 個月;或未滿 10 個月但申請時已持續設籍累計滿 10 個月;或設籍滿 10 個月的未婚婦女等。
  • 設籍期間怎麼算(第 4 點):從最後遷入新北市的日期算到出生日;遷入前連續設籍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的期間,可以併計。但走「出生時設籍未滿 10 個月、出生後持續設籍累計滿 10 個月」這條路的,是從最後遷入新北市的日期起算,不適用北基桃併計的規定。
  • 期限與窗口(第 6 點):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辦妥出生登記,並在出生次日起 1 年內,帶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到各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不受理。

兩市都把設籍時間當成門檻,剛搬家或租屋族要特別留意遷入日期,相關手續可參考遷戶籍要帶什麼與租屋可以遷戶籍嗎。

生完之後的請領順序(本文建議)

以下是本文整理的建議順序,不是官方規定:

  1. 出生後 60 日內到戶政事務所辦出生登記,同時詢問並申請市府生育補助(台北限 60 日內)。
  2. 申請勞保(或國保、農保)生育給付;10 萬元補助會合併發給。
  3. 再申請每月的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金額與資格見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 2026。

常見問題

生育補助 10 萬什麼時候開始?

以分娩或早產日期為準:115 年 1 月 1 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的才適用。勞保、國保、農保或未投保的生母,合計都是每胎 10 萬元,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媽媽沒有工作、沒有勞保,可以領 10 萬嗎?

可以。有國保的,國保生育給付加給補助合計 10 萬元;完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國保的生母,依未參加社會保險生母生育補助要點,每胎也是 10 萬元,新生兒需在國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勞保生育補助要另外申請嗎?

不用。勞保局說明,符合勞工生育補助要點的,政府加計的補助與勞保生育給付合併發給,只要申請生育給付即可;時效是分娩翌日起 5 年。

台北市生育補助多少?

依 115 年 9 月 3 日修正的臺北市生育補助發放辦法,第 1 名新生兒 4 萬元、第 2 名 4 萬 5,000 元、第 3 名以後每名 5 萬元;要在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剛搬到新北不到 10 個月,還能領新北生育獎勵金嗎?

可能可以,有兩條路。第一,遷入新北前連續設籍台北、基隆、桃園的期間可以併計,併計後出生時已滿 10 個月就符合。第二,出生時未滿 10 個月,但從最後遷入新北起持續設籍、申請時累計滿 10 個月也可以,這條路不適用北基桃併計。申請期限是出生次日起 1 年內,要算好時間。

最後更新:2026-11-01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臺北市或新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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