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怎麼決定?停班停課的風雨門檻、公布時間與查詢管道

颱風假怎麼決定?停班停課的風雨門檻、公布時間與查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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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不是氣象署決定的,是各直轄市長、縣(市)長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決定。法定的風力門檻是: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平均風力可達 7 級以上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雨量門檻則看氣象署未來 24 小時累積雨量預測,臺北市、新北市的參考基準都是 350 毫米。

提醒:本文整理的是公務機關與公私立學校適用的辦法。民間公司的颱風天出勤與薪資,由勞資雙方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有爭議請打勞動部免付費專線 1955。停班停課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與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不要相信轉傳的截圖。

誰決定、依據什麼

法源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法規資料庫顯示現行版本修正日期為民國 115 年 4 月 24 日。第 9 條寫明:直轄市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縣(市)由縣(市)長決定發布;縣市政府也可以依地形、交通的不同,把權責授權給區、鄉(鎮、市)長。所以同一個颱風,各縣市可以有不同結果,山區鄉鎮也可以單獨停課。

氣象署的角色是提供資料。辦法第 11 條規定,颱風期間氣象署會在上午 1 時、4 時、7 時、10 時、下午 1 時、4 時、晚間 7 時及 10 時前,把各地區的風力級數、陣風級數及雨量預測列表送給各縣市與人事行政總處。你可以先用 台灣即時颱風路徑與警報 看暴風圈位置,再對照下面的門檻。

風災的三個停班停課基準

辦法第 4 條列了三款,符合其中一款就「得」發布。是「得」不是「應」,最後仍由首長綜合判斷。

基準內容依據
風力依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平均風力可達 7 級以上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辦法第 4 條第 1 款
雨量依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附表「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辦法第 4 條第 2 款與附表
其他風力或雨量未達前兩款,但因地形、雨量影響,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辦法第 4 條第 3 款

7 級風與 10 級陣風實際有多強,蒲福風級表怎麼看,本站另有一篇7 級風、10 級陣風有多強說明。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的發布條件則見海上與陸上颱風警報差在哪,發了陸警不代表一定停班停課。

雨量參考基準:各縣市不一樣

辦法第 4 條附表以氣象署發布的「未來 24 小時累積雨量預測值」為單位,列出每個縣市的警戒值,有的縣市分山區與平地;標示「實際觀測」的,以氣象署在該縣市雨量站實測的 24 小時累積雨量為依據。以下摘錄北部縣市,其餘請看文末附表連結。

通報權責機關山區(毫米)平地(毫米)依據
基隆市政府200(不分山區或平地)辦法第 4 條附表
臺北市政府350(不分山區或平地)辦法第 4 條附表
新北市政府350(不分山區或平地)辦法第 4 條附表
桃園市政府200350辦法第 4 條附表
宜蘭縣政府350(實際觀測 250)辦法第 4 條附表

這張表和氣象署的雨量分級是兩套東西。氣象署常見問答明說「停止上班上課與雨量分級無直接關聯」,豪雨特報發了不等於放假,雨量分級見大雨、豪雨、大豪雨、超大豪雨怎麼分。

幾點會公布

辦法第 10 條規定了颱風警報期間的發布時間,這也是為什麼颱風假多半在前一晚 10 點前知道。

  • 全日或上午半日停班停課:前一日晚間 7 時至 10 時前發布,並通知媒體於晚間 11 時前播報。
  • 前一晚沒宣布,半夜風雨變強:當日 0 時後,參酌氣象署最新風力、陣風及雨量預測,已達第 4 條第 1、2 款基準時,應於當日上午 4 時 30 分前發布,媒體上午 5 時前播報。
  • 下午半日或晚間停班停課:當日上午 10 時 30 分前發布,媒體上午 11 時前播報。
  • 其他時間:各通報權責機關得視實際情形隨時發布。

第 10 條也要求相鄰縣市在決定前先協調;難以判斷是否達基準時,首長可以基於學生安全先決定停課。

起訖時間依人事行政總處作業 Q&A(115 年 5 月修訂版)Q4-8:前一晚宣布的全日停班從隔日 0 時起;當日凌晨才宣布的從一般上班上課始點(通常上午 8 時)起;「晚上」以晚上 6 時為起始點;結束時間除上午半日外原則上是當日晚上 12 時。

停班不停課、停課不停班是什麼意思

公告會分「上班」與「上課」兩件事,組合起來有四種。

公告用語意思依據
停止上班及上課機關、學校都停。輪班輪值、救災等經首長指派出勤者不適用辦法第 2 條、第 12 條
停課不停班學校停課、機關照常上班。公教員工有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孫子女,或國中以下子女、孫子女乏人照顧,可核實給予停止上班;配偶或直系親屬同為公教員工時以一人為限辦法第 15 條、Q&A Q4-16
停班不停課機關停班、學校照常上課。本文未查到官方對此組合的個別說明本文整理

Q&A 的 Q4-1 寫得很直接:停止上班及上課是臨時性緊急應變措施,「非視同當然放假,亦無所謂颱風假」。差勤上是以「停班(課)登記」處理。

民間公司怎麼辦

辦法第 18 條說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民國 114 年 9 月 19 日修正)第 6 點列了三種情形,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不得強迫以事假處理、補行工作、扣全勤獎金或解僱:

  1. 工作所在地經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
  2. 工作所在地未停止辦公,但確因颱風、洪水、地震阻塞交通而遲到或未出勤。
  3. 工作所在地未停止辦公,但居住地區或上下班必經地區被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

第 6 點之 1 規定雇主在上述情形仍要求出勤,應提供通勤協助,需搭計程車時應支付費用。第 7 點用的是「宜」:無法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應要求出勤者宜加給工資。「宜」不是強制,爭議請直接問 1955。

怎麼查最新停班停課

  • 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頁面:資料來源是各縣市政府,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總處首頁會切換成停班停課畫面,另有英文版。
  • 語音查詢電話:總處頁面列的是 020300166(Q&A 寫為付費服務專線 0203-001-66)。
  • 本站工具:今天在台灣每日儀表板整合警特報、停電與交通資訊。

確定放假前,家裡先做這幾件事

停班停課通常前一晚才確定,防颱不該等公告。陸上警報發布後把颱風前的水電檢查清單跑一遍,依停電斷水後的馬桶與飲水備援先蓄水。陽台盆栽、曬衣架這類會飛的東西,吹落砸到人是有法律責任的,先收進室內。

常見問題

颱風假要補班嗎?

公務機關與學校不補。人事行政總處 Q&A Q4-1 說明,停止上班及上課的重點在災害預防與重建,不是彈性放假再擇日補假,因此不採行補班補課機制。民間公司依勞動部要點第 6 點,雇主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

我住新北、上班在台北,兩邊公告不一樣怎麼辦?

公教員工依辦法第 14 條,居住地區或正常上班必經地區被宣布停班時,由服務機關核實給予停班登記。民間勞工依勞動部要點第 6 點第 3 款,同樣情形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扣全勤。本文建議留存當天的路線與公告截圖。

上午正常上班,中午才宣布下午停班,要幾點離開?

Q&A Q4-8 說明「下午」的起始點是一般下午上班開始時間(通常下午 1 時 30 分,依各機關彈性上班時間而不同)。上午的班照常,各通報權責機關若另有決定,以其公告為準。

最後更新:2026-10-30

本文由 SOSfix 編輯整理公開資料,僅供一般參考;個案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縣市政府或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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