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公設比破35%都是買空氣?虛坪改革新制、雨遮不計坪不計價與車道灌水公設全解析

買房公設比破35%都是買空氣?虛坪改革新制、雨遮不計坪不計價與車道灌水公設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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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都會區購屋,無論是台北市或新北市的新成屋與預售屋,動輒 33% 至 38% 以上的高公設比 常常讓首購族大呼吃不消。許多民眾辛辛苦苦存下千萬元自備款買了一間權狀 40 坪的電梯大樓,交屋走進室內一量,扣除陽台雨遮與公設後,室內「實際居住淨坪數(主建物)」竟然只剩下 24 坪左右。這種「買了一大堆空氣與走廊」的高虛坪現象,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內政部推動的「虛坪改革方案」又是如何整頓建商灌水手法?

政策核心:內政部推動之「虛坪改革」兩大主軸:其一,針對「停車空間與車道公設」,改由購買車位者獨立分攤,明確杜絕未買車位之住戶被迫分攤地下室地下車道公設的「灌水弊端」;其二,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第 162 條,將現行管委會空間免計容積上限由總容積 15% 緊縮為必要合理範圍,預估新制上路後整體公設比可望有效降低 5% 至 10%!

一、 公設比計算公式與「大公、小公」法定範疇大拆解

公設比並非隨建商自由心證標註,而是有嚴格的地政登記算式:

公設比(%)=【共用部分坪數 /(主建物坪數 + 附屬建物坪數 + 共用部分坪數)】× 100%

在建物登記謄本(產權權狀)中,公設主要區分為兩大類:

  • 全部住戶共同持分之「大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出資分攤的公共設施。包含:一樓挑高接待大廳、警衛室、中控監控室、配電室、受電室、發電機房、蓄水池、水箱、防空避難室以及消防蓄水設施等。大公面積通常依各戶的主建物面積比例進行分配。
  • 同一樓層或棟別專屬之「小公」:僅供該樓層或特定棟別住戶進出使用的空間。包含:各樓層梯廳、公共走道、安全梯間、客梯電梯井等。小公通常僅由該層或該棟住戶共同持分。
  • 附屬建物之定義:緊鄰主建物但具備特定功能的專用構造,包含陽台、露台、花台與雨遮。

二、 雨遮法令演進史:從「計坪計價」到「不計坪不計價」

雨遮曾是建商最常用的「膨風灌水利器」,其法令經歷了三次關鍵變革:

  1. 民國 100 年 5 月前(舊制第一階段):雨遮「可登記計坪、可計價收費」。建商常在窗戶周圍開出長達一米寬的龐大雨遮圈,白白增加數坪面積向買方收取全額房價。
  2. 民國 100 年 5 月至 106 年 12 月(中程過渡期):規定預售屋雨遮「可登記計坪、但不得計價」。然而許多建商私下將單價提高,實質上依然將成本轉嫁給購屋者。
  3.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起(現行新制規範):新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全面實施「雨遮、屋簷全面不計坪、不計價」!雨遮在外觀圖說上存在但不得計入謄本坪數。民眾在看屋時若看到 107 年後取得建照的新案,權狀上絕不會再出現雨遮持分。

三、 停車空間與地下車道「灌水大公」的移花接木貓膩

車位坪數灌水是房地產市場長年存在的潛規則,許多不買車位的住戶往往在不知不覺中被當成冤大頭:

灌水原理剖析:
地下室一個標準坡道平面停車位,其車格尺寸為 2.5m × 5.5m(約 4.1 坪)。但若加上進出車道與迴轉空間,一個車位的合理「含車道產權面積」應落在 10 至 12 坪 左右。
不肖建商在登記權狀時,刻意將車位產權「縮水登記為 5 至 7 坪」,將剩下的 5 坪地下室車道公設「偷偷打包灌入全大樓的大公之中」!這導致:
- 沒買車位的住戶,權狀公設莫名其妙變大,白白花數十萬甚至百萬元替買車位的人買單地下車道;
- 建商一方面低坪數賣車位,另一方面又把車道坪數賣給一般購屋者,形同「同一塊車道面積重複剝皮獲利」!
內政部虛坪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明文將車道面積強制全數回歸車位持分,徹底根絕此漏洞。

四、 各類住宅建築公設比合理範圍與實坪率對照表

建物型態類型 典型公設比區間 實坪率(主+附屬) 主要公設配置內容 購屋性價比評估
傳統無電梯老公寓 約 5%~15% 高達 85%~95% 僅公共內梯樓梯間,無任何公共交誼設施 室內空間極大,但無管理員與電梯
中古電梯華廈 (7層樓) 約 15%~22% 約 78%~85% 單一電梯、單一逃生梯、簡易垃圾間 性價比極高,公設乾淨不灌水
現代標準集合大樓 約 32%~36% 約 64%~68% 雙逃生安全梯、排煙室、挑高門廳、健身房 現代耐震消防標準配備,但室內壓縮
大型休閒景觀豪宅 約 37%~42% 以上 不足 60% 溫水泳池、宴會廳、KTV、專屬迎賓車道 尊榮感極佳,但每月管理費與虛坪極高

五、 官方建築法規與地政測繪標準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與公設分配,應遵循內政部地政司 《土地登記規則》 及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73 條 建物測量基準。建築容積計算標準請參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2 條 免計容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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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常見問題 FAQ

Q1:看屋時代銷說「我們公設比 35% 算很低了,現在新案都 38% 起跳」,是真的嗎?

這是典型的業務話術!現代大樓公設比之所以普遍高於 33%,是因為自民國 94 年建築技術規則修正後,強制規定 8 樓以上集合住宅必須設置「兩支雙向逃生安全梯(逃生動線互不干擾)」以及電梯專用排煙室(特別安全梯),這些法定的消防逃生必要設施確實佔據了約 28% 至 30% 的基本公設;但任何超過 35% 以上的案子,絕大多數是規劃了過多的浮誇迎賓大廳、露天流水造景或游泳池,購屋前應審慎評估自己日後是否真的會使用到這些耗資巨大的公設。

Q2:為什麼買車位的時候,車位權狀坪數有人 12 坪、有人卻只有 4 坪?

如果車位產權只有 4 坪多,代表該車位謄本只登記了「停車格本身的淨尺寸」,而該車位進出必須行經的車道坡道,全數被建商移花接木算進全體大樓住戶的「大公」裡面;反之,若車位權狀登記為 11 至 13 坪,代表建商非常老實地把專用車道合理劃歸該停車位持分,沒有轉嫁佔全體住戶的便宜。

Q3:買預售屋時,如何從「平面圖」一眼看出自己家有沒有被偷灌小公?

索取「當層全區平面圖」,仔細檢視你家大門外面的「公共走廊寬度」與「安全梯間動線」。有些畸零戶型的大樓,單一梯廳延伸出一條長達十幾公尺只通往你家一戶的狹長走廊;這條長廊若在合約被規劃為全棟或該層的小公,你雖然看似享用了走道,但在坪數登記時你的室內得房率會大幅受損。同時注意檢查電梯機房與水箱是否正好懸掛在你家主臥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Q4:內政部「虛坪改革」通過之後,現有的中古屋公設比會跟著變少嗎?

完全不會! 法律不溯及既往。內政部推動的虛坪改革法令只適用於「法規發布實施後新申請建築執照的新建案」。所有已經取得使照的現有中古屋、中古大樓或已經在銷售中的預售屋,其權狀謄本上的公設持分與主建物坪數皆維持既有登記現狀,不會自動調整重新算坪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