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熱毯本身不太耗電:以 100 瓦開 8 小時計算,100 × 8 ÷ 1000 = 0.8 度,以每度 2.77 元粗估約 2.2 元,一個月 30 晚約 66 元。要注意的是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電熱毯要平鋪、不可摺疊使用,不要直接接觸皮膚,外出或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也不要讓嬰幼兒、神志不清或對熱不敏感的人單獨使用。標準檢驗局的宣導沒有寫「可以整晚開」或「不可以整晚開」,本文建議睡前預熱、上床後調低或用定時關閉,並以產品說明書為準。
提醒:使用中聞到焦味、看到毯面局部變色,或電線、控制器發燙,請立即關電、拔插頭停用,不要自己拆修。電熱毯屬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的商品,購買時認明本體上的商品檢驗標識,有疑問可撥標準檢驗局免付費電話 0800-007-123。本文電費以每度 2.77 元示範,實際以你家帳單單價為準。
電熱毯一晚幾度電?算法與示範
公式是:瓦數 × 使用小時 ÷ 1000 = 度數,度數再乘上每度電價就是電費。瓦數請看電熱毯控制器或標籤上的「消耗功率」。
電熱毯的瓦數差很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標準檢驗局 111 年 3 月共同公布的市售電熱毯檢測,抽樣的 10 件產品中,有標示消耗功率的 9 件從 45 W 到 170 W 不等(另 1 件未標示功率)。下表用這個範圍的低、中、高三個值試算(本文計算,假設整晚以標示功率持續加熱):
| 標示功率 | 一晚 8 小時度數 | 一晚電費(每度 2.77 元) | 30 晚度數 | 30 晚電費 |
|---|---|---|---|---|
| 45 W | 45 × 8 ÷ 1000 = 0.36 度 | 約 1.0 元 | 10.8 度 | 約 30 元 |
| 100 W | 100 × 8 ÷ 1000 = 0.8 度 | 約 2.2 元 | 24 度 | 約 66 元 |
| 170 W | 170 × 8 ÷ 1000 = 1.36 度 | 約 3.8 元 | 40.8 度 | 約 113 元 |
這是上限估算。有溫控的電熱毯到溫後會斷續加熱,實際度數通常比「標示功率 × 小時」低;如果睡前只預熱、上床後就關掉,度數會更少。想知道自己家那條實際用多少,可以用插座型電力計量一晚(本文建議,不需要拆插座)。
電價怎麼取:本文示範用的每度 2.77 元,是經濟部能源署 114 年 9 月 19 日新聞稿寫的「目前住宅平均電價 2.77 元/度」,屬於該次審議會決議調漲前的數字;當次決議住宅 700 度以下每度調漲 0.1 元,所以實際會略高。115 年 3 月審議會決議電價不調整,9 月審議會暫不決定、留待 115 年 12 月再議。住宅電價是累進的,夏月、非夏月與不同級距單價不同,請以你家帳單上的實際單價為準;瓦數換算度數的完整說明見家電一小時幾度電。
標準檢驗局的選購與使用提醒
以下整理自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電熱毯選購與使用指南」與臺中分局的電毯使用注意事項:
- 選購:檢視廠商名稱與地址、規格(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型號是否標示清楚,尤其要看有沒有貼「商品檢驗標識」;也要附使用說明書,並注意書中的警告與注意事項。
- 插頭:插頭與插座要緊密貼合;拔插頭時手握插頭,不要拉扯電線。
- 平鋪使用:電熱毯一定要平鋪在床上、防止皺摺。過度彎曲、摺疊或擠壓容易造成電熱線或電熱片故障,產生過熱而發生危險。
- 不要直接接觸皮膚:建議在電熱毯上鋪床單或薄毯再使用。
- 不用就斷電:外出或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長時間不使用或使用完畢,應關閉電源並把插頭拔離插座。
- 身體潮濕時不要用:水分可能滲入電器帶電部分而造成觸電。
- 清洗:電熱毯分可水洗與不可水洗,清洗前先看說明書,了解產品性能後再決定清洗方法。
- 宣稱有醫療效果的:屬醫療器材,不是標準檢驗局的應施檢驗商品,產品應有衛生主管機關的核准字號(臺中分局文件原文寫「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
另外,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 114 年 12 月的安全宣導引用內政部消防署資料,提醒電暖器、電熱毯等發熱電器屬高功率電器,不要和其他電器共用延長線,並遵守用電安全「5 不 1 沒有」: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以及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延長線能接多少瓦,見延長線負載瓦數怎麼算。

